《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两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在经典烧脑剧《大明王朝1566》中,会经常出现一个地理名词:两京一十三省。

  明朝的疆域并不小。但东北的努尔干都司,西南的乌斯藏、关西七卫(甘、青、疆交界处)等地,属于羁縻性质,没有计算在明朝的省级(以民政为主)行政区划中。

  元朝的地方行省权力过大,朱元璋将行省一分为三,承宣布政使司只管民政,都指挥使司管军事,提刑按察司管司法。明朝有两京加十三省,总共15个一级行政区,即承宣布政使司。

  哪两京呢?当然是北京和南京了,即直隶和南直隶。但在朱元璋时期,北京是指河南开封,现在的北京称为北平,由燕王朱棣镇守。南京所在地区,当时并没有冠以“南”字,就是直隶。

  北平等地,在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设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这是北直隶前身。朱棣即位后,自然要提升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的地位,升为行在,为迁都北平做准备。到了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紫禁城修好后,朱棣正式迁都北京。北平成了“京”,原来的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就不能再用了。所以,原来南京地区所用的“直隶”,成了北平等处承宣布政使司的专用。

  南京虽然不再是国都,但毕竟还是朱元璋孝陵所在,又是明朝龙兴之地。南京的政治地位依然非常高,如果取消南京的直隶地位,等于割断南京之于明朝建立的历史。怎么解决?好办!在南京的直隶前面加个“南”字就行了。这样,即承认了(北)直隶的国都所在的地位,也不影响南京的政治和历史地位,两全其美。

  南京的南直隶,包括了现在的江苏(含上海)、安徽两省。经济发达,是明朝的钱袋子、米袋子。明朝设两京,定都北京,以御北元;以南京为留都,控扼江南钱粮。从这层意义上讲,在明朝,北京是政治中心,南京是经济中心。“两京一十三省”,两京是必须排在最前面的。

  夹在两个直隶之间的是山东。明朝的山东面积非常大,除了现在的山东省区域,还包括辽东。明朝的“一十三省”是不包括辽东(辽宁大部)的,为什么呢?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

  北元退回蒙古大漠,对明朝形成了巨大的军事压力。明朝在辽东设有重兵,一来可以在侧翼钳制北元,二来可以通过辽东控制广大东北地区,也就是努尔干都司。辽东在明朝最关键的作用是军事,设有辽东都指挥使司。辽东人口较少,民政事务也不多,明朝就把辽东的民政划归隔渤海相望的山东承宣布政使司管辖。你看明朝地图,山东这两个字,“山”在辽东,“东”在山东。

  明朝的13省,严格来说,是13布政使司,俗称为省。从沿海算起,有:山东(含辽东)、浙江、福建、广东,然后还有山西、河南、湖广、江西、广西(省会桂林)、云南、四川、贵州、陕西(包括甘肃东部)。

  湖广省包括现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省会驻在武昌。为什么不叫两湖省,“广”是什么意思?元朝时有个湖广行省,除了两湖,还包括广西,宋朝时置广南西路。明朝控制湖广,虽然把广西分出湖广,但湖广这个省名却沿用下来。

  永乐五年,1407年,明朝控制过交趾,也就是现在越南的北部,设交趾布政使司(省)。因为当地人反抗,到了宣德二年,1427年,明军撤离。次年,交趾省废。

  明朝的省,在早期,一把手是各省的布政使,也只管民政。明宣宗以后,各省开始设总督或巡抚。不过,这时的总督或巡抚,都不是常设职务。往往是由朝廷派大员到地方,代朝廷治理地方。明景帝后,这种临时性的职务逐渐固定下来。

  有布政使管理一省民政,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的设总督或巡抚?因为布政使管不了本省的军事或司法。布政使、都指挥使、提刑按察使,经常发生矛盾,互相扯皮,严重降低了办事效率。所以,设总督或巡抚,对本省的民政、军事、司法有总责节制之权。

  相对来说,如果设总督,重点放在军事上。比如嘉靖时的名将胡宗宪,他当上浙(江)直(南直隶)总督,主要对付倭寇,民政管的不多。

  巡抚,本来作动词用,一边“巡”一边“抚”,后来成了名词。明朝的巡抚,在一省范围内,有时职权比总督还大。因为巡抚要统管民、军、法三司。巡抚有两种,一种是非边塞地区的巡抚,吏部和户部推荐巡抚人选,比如河南、湖广等不沿边的省份。如果是边塞地区的巡抚,要由吏部找兵部推荐人选,比如山西巡抚。这种内、边分离的巡抚推荐制度,直到嘉靖十四年,1535年才废除。九卿大臣开会,吏部官员主持,推荐总督或巡抚的合适人选,然后由皇帝批准。如果是推荐布政使,则三品以上官员都可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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