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3年流出6.75万技能型人才,黑龙江人社厅做多项整改

黑龙江省人才流失的状况如何?4月19日,该省人社厅公布的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披露了部分数据。
《中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称,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26日至8月1日省委第四巡视组对省人社厅党组进行了巡视。2018年11月12日,省委巡视组向省人社厅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巡视组指出,(黑龙江)人才流失严重的状况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人才工作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含金量、实施力度与一些省区差距较大,成效不明显。2015到2017年,省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流出2611人,其中高级职称的占65.5%,高层次人才流失比重较大;技能型人才流出6.75万人。2017年大专以上毕业生留省就业率仅为67.1%。
黑龙江省人社厅在上述方面进行的整改为:一是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与省财政厅共同研究,将不断加大高层次人才资金投入力度,提高高层次人才待遇,增加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选选拔数量,提高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博士后津贴标准。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举办专题培训班,印发《关于学习贯彻的通知》,起草全省统一的行政许可、备案、变更、注销、分支机构报告等事项操作规程,已发各市(地)征求意见。
三是支持企业引进技能人才。对规模以上企业全职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同级财政可给予用人单位适当补贴;对企业引进的技师、高级技师等在户籍、住房、医疗、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方面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享受同等待遇,在海外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可按照规定申请省级留学回国人员择优资助。企业计算利润时,当年引进技能人才的薪酬不纳入企业薪酬总额。
四是留住用好技能人才。对获得“企业首席技师”“龙江大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国家级劳模创新工作室(技能类)带头人、"全国技术能手”"中华技能大奖”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省创新创业奖项评比和专家考察休假活动范围,可优先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选拔,2018年有9名高技能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加大技能人才表彰激励,对2018年黑龙江省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3名技能人才,一次性分别给予每人20万元和10万元奖励。
另外,巡视组指出,人社厅党组解放思想、调查研究、统筹规划不够,出台的人才服务政策激励性、吸引力不强,惠及人才群体面窄,主要聚焦院士、长江学者等高端人才,对产业急需的其他人才支持不够,未能有效扭转人才危机加剧的现状。
黑龙江省人社厅对此作出的整改有7项,包括深入省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展专项调研,赴广东省、深圳市和广州市学习人才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按照省领导批示要求起草了《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推动振兴发展的若干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征求相关省直厅局意见,已呈报省领导审定。开展《黑龙江省重点产业(行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2019-2020年)》编制,制定全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