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谦之死: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于谦(1398—1457),为大明王朝续命的大功臣,被誉为“救时宰相”。一生干过几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尤其是组织打赢了北京保卫战,稳定明朝政权,事关中原文明的延续,居功甚伟。
景帝朱祁钰在位那八年,于谦权倾一时,是当朝唯一的重臣。在他蒙冤死后,声誉日隆。
到了清初,南明的“剩斗士”张苍水,以埋骨西湖边,跟于谦、岳飞作伴为最高荣誉。
然而,一个残酷的历史事实是,只有冤死才能把一代名臣的声誉推到顶点,获得最高知名度,享受最长久、最广泛的拜祭。
所以,我们民族的英雄,基本都是悲剧型的历史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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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谦
1
中国史书写冤案,都有一定的套路。
比如天地变色阴霾四合六月飞雪等等,用这些词汇营造一种戏剧化的情境,表达史家的观点。
但这些自然力的渲染是不靠谱的。
如果靠谱,就应该表现出某种神力,让冤案受害者不死,而不是在刽子手手起刀落之后,再来震动天地。
唯一靠谱的是,读史书读到这些气象突变的记载模块,就像有个人跳出来告诉你:这是个大冤案,千古奇冤呀!
于谦之死,正是千年一遇的大冤案。
后来修《明史》的人觉得写上气象突变还不过瘾,又加了句:
“死之日,天下冤之。”
这是说,不仅老天看不过眼,天下人也看不过去。
不过,天下人是个什么范畴?包不包括与于谦同朝为官的同僚们?
应该不包括。
2
有个叫朶儿的人,是冤案制造者之一曹吉祥的部下,在于谦行刑的地方以酒来祭奠他,痛哭不已。
曹吉祥知道后非常生气,用皮鞭痛打他。第二天,他仍然祭拜如故。
都督同知陈逵深感于谦忠义,收其遗骸葬在北京城西。
后来,于谦的女婿朱骥(也有说是于谦之子于冕)将其归葬于杭州西湖南面的三台山麓。
这是冤案发生后,公开站在于谦这一边的人——朶儿、陈逵,以及于谦的亲人。没了。
举朝文武大臣,在杀于谦这件事上,要么失语,要么赞成。
杀于谦的主谋是发动夺门之变的“三大功臣”——徐有贞、石亨和曹吉祥。
但点头的肯定是复辟上位的太上皇朱祁镇
给于谦定的罪名是谋逆罪,具体为“意欲迎立外藩”,就是想要另立储君。
这个“意欲”,跟岳飞蒙冤的“莫须有”是一个级别,但当时居然没有人提出异议。
这说明什么问题?
第一,皇帝想杀的人,没人敢吭一声。第二,皇帝想杀的这个人,大家都觉得杀得好。
最爱君认为,前者当然很可怕,但这是皇权政治下的常态,以一人之是非为是非。
更可怕的是后者,杀清官名臣,同僚们竟然在心底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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夺门之变中的朱祁镇(剧照)
3
现在很多人评价于谦,基调是这样的:
于谦是英雄,是清官,但有重大的人格缺陷,跟同僚搞不好关系,四面树敌,导致被害时毫无奥援,“孤家寡人”。
这逻辑很顺,乍听没毛病。
不仅是于谦,历史上所有品德孤高、不见容于当时的英雄,都会收到类似的评价。
最著名的应该是黄仁宇评海瑞,把海瑞当成“古怪的模范官僚”,道德主义的迂腐分子。意思是不值得学习。
官场有一条潜规则:搞政治的人不讲道德。
这是事实,但以潜规则为标准,去评价官场上的道德完美主义者,说你不能太完美,你要随大流,这像什么话?
相当于我们对着土匪说,你要杀人越货,不然不是一个好土匪。这不是颠倒是非了吗?
指摘于谦有人格缺陷,不就等于对他说,你应该搞搞权谋,玩玩厚黑,不然不是一个成功的政治家吗?
官场是脏的,你于谦要跟着脏,不要想着给它洗干净,是这个意思吧?
4
的确,于谦不是一般人。
他自小饱读史书,崇拜文天祥,心中树立了对标的榜样。
23岁考中进士,24岁被授职为监察御史,从一名纪检监察员开始他的政治生涯。
他28岁那年,已经是京城名嘴。
那一年,还是明宣宗朱瞻基在位时。汉王朱高煦在山东谋反,很快被平定。宣宗让于谦负责口头宣布朱高煦的罪状,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
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发抖,自称罪该万死。
这情景,有点像周星驰《九品芝麻官》里面那个口若悬河的包龙星。
他后来外放为官,主政过的地方有口皆碑,百姓把他当作“神明”
于谦在官场的晋升,全靠个人能力,但他最终权重一时,则赖历史机遇。
在他被召回京充任国防部副部长(兵部左侍郎)的第二年,明朝发生了开国以来最大的危机——土木之变
年轻气盛的明英宗朱祁镇在太监王振的怂恿下,亲率50万大军北征瓦剌,结果被俘虏了,有去无回。
举国上下惶惶不可终日之时,于谦淡定自若,采取一连串成熟老练的危机处理手法,包括怒斥迁都的消极言论、组织打赢北京保卫战、力主监国朱祁钰登上帝位等。
就这样,于谦被推向历史至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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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之变后被推上帝位的朱祁钰
5
时代呼唤英雄。
于谦很快升任国防部长(兵部尚书)。
战争年代,这个职位含金量十足,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当时内阁大学士江渊、工部尚书石璞为入兵部协助于谦,两人争破头。可以想象于谦及兵部尚书的地位有多高。
这个时候的于谦,如果是一个后世评论者眼中没有人格缺陷的于谦,他就会愉快地融入权斗的潮流,愉快地接受人情世故的熏陶,一手捧着成功学,一手拿着厚黑学,把自己变成一个圆滑的政治家。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会跟后来夺门之变的主谋徐有贞说,你想做国子监祭酒的事,我在皇帝面前也美言推荐了,但皇帝拒绝啊。你先别急,咱们再等等机会。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会对大将石亨向朝廷荐举他的儿子于冕一事感到正常不过。觉得这名大将懂规矩,知道投桃报李,是稳固的同盟党。而不会糊涂到不仅不领情,还上疏弹劾石亨徇私情。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不会眼里容不下沙子,嫉恶如仇,天天弹劾这个贪污那个渎职,而是握着别人的把柄,好让他们听命于自己,建立自己的政治小团体。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会专心做景帝身边的红人,让被俘的英宗老死塞外,而不是极力说服景帝迎回英宗,酿成日后杀身之祸。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会像嫉妒他的同僚所诬蔑的一样,交结权宦,树立党私,挟天子以令群臣。景帝那么听他的话,他想做曹操,问题不大的。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就不会在获悉夺门之变的情报后,为了忠义坐以待毙,而是利用手中的兵权,先下手为强,彻底改写明朝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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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于谦冤案的主谋徐有贞(剧照)
6
如果于谦如你们所愿,他还会是我们民族的英雄吗?
所以,指摘于谦刚正孤高、不懂逢迎、不搞权术,本身就矛盾得无以复加。
我们这个奇怪的民族,一边对于谦推崇备至,一边又奉“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为圭臬。
难道没有人知道,这二者是决然对立的吗?
每一个英雄都是人情世故的终结者。
一个民族如果以世俗标准去定义他们的英雄,那么,这个民族真是堕落得够可以了。
我们处在这样一个时代。
以前不是这样的。
于谦蒙冤时,几乎整个官僚群体有种妒火熊熊燃烧的快感,这是事实;但即便如此,明朝的文人士大夫,都不会以这种充满羞耻感的事实去反推于谦的性格弱点。
他们也许偷着乐,幸灾乐祸,却不敢声张出来,极力掩饰内心的阴暗。
他们的意识很清晰,这特么是官僚群体的集体堕落,不是于谦个人的问题。
所以他们反而会津津乐道地去传播于谦不遵循官场潜规则,不打点、不送礼,只送两袖清风的事迹。
于谦被杀后,抄家的官员以为可以发现满墙的人民币,翻找半天却一无所获。
直到他们发现一间上锁的小屋子,兴奋地打开后,又大失所望——里面全是景帝赐给于谦的纪念品(蟒袍、宝剑等)。别人都要挂起来,穿起来,裱起来,他却锁起来,从未向人显摆。
这种精神境界,已然把世俗成功学拉开了好几个身位。
7
于谦死后8年,随之明英宗去世,明宪宗继位,他很快得到了平反,各种荣誉加身。
当初沉默或窃喜的那帮官僚,摸准了新皇帝的思路,纷纷上表推进这件事。
热烈的程度,恰好足以掩饰8年前的淡漠。
推翻冤案,彻底平反,恢复官职,追谥美名,追赠更高的官爵,种种哀荣已与逝者无关。
这是做给生者看的,皇帝需要忠臣,所以不能让忠臣长久蒙冤,适时的拨乱反正可以激励属下的忠诚,并借以显示自身的英明。
为蒙冤死去的英雄昭雪,是历代帝王基于自身利益所采取的政治举措。
帝国官僚们起劲地参与其中,说到底仍是鸡贼的体现:
他们容不下一个活着的楷模,却能标榜自己以死去的英雄为榜样。
这恰是官场厚黑学与成功学活学活用的道场。
帝国官僚一个个油腻的中年人,无时不映衬着于谦的清奇。
反观现在,许多人对于谦的崇拜亦是廉价的,精明的,只用于标榜自己的某种正确认知。
但,如果崇拜一个人就要参照这个人的行为模式、处事方式生活,估计绝大多数人都转而粉起徐有贞和石亨了。
如果稀罕于谦对我毫无用处,没有人会稀罕于谦。——很明显,这名英雄死后500多年,遭遇了新的困境,但需要反思的,是我们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