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炒股副省长被判无期!号称安徽股神,涉案33亿被罚1.7亿

既想当官,又想发财的57岁的安徽省原副省长陈树隆被判无期徒刑,罚金一亿七千万。

4月3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陈树隆受贿、滥用职权、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一案,陈树隆被判无期徒刑,并处以1.7亿罚金。据检方调查,他受贿、国家损失、内幕交易非法获利等涉案金额共计约33亿元。

这位副省长有着传奇的履历,曾任券商董事长,一度被吹捧为"安徽股神"。接触过陈树隆的一名商人说,陈树隆对金融和股市极有兴趣。“政府开会时,他说着说着就说到炒股的事情上面了。外地的什么副市长来他不一定见,你要说是哪个公司的老总来,他更有兴趣。想和他谈得来,你就和他聊股票。”

涉案33亿获利1.7亿

经审理查明:

1994年至2016年,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安徽省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芜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长、中共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相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758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徇私舞弊,擅自决定给予相关公司设备补贴,并超越职权给予该公司全额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政资金损失共计人民币29亿余元。

陈树隆在担任中共芜湖市委书记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期间,利用履行工作职责的便利,在获悉有关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后,作为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安排他人买入相关股票,累计成交人民币1.21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1.37亿余元;陈树隆还将掌握的内幕信息故意泄露给他人,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股票交易,累计成交人民币3205万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031万余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树隆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应依法数罪并罚。鉴于陈树隆到案后,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构成重大立功,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受贿财物中部分系事后知情,且收受他人给予的6000万元系未遂,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法庭遂以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陈树隆受贿所得财物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妻、弟帮受贿,曾任国元证券董事长

陈树隆出生于1962年11月,系安徽巢湖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系工业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毕业后留校任教兼辅导员.

此后陈树隆在安徽省财政厅综合处、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安泰期货公司、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国元控股(集团)、国元证券等有过任职,曾担任过国元证券董事长(正厅级)。在金融方面可谓是科班出身。

1994年至2016年,陈树隆利用担任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合肥市副市长、芜湖市市长、芜湖市委书记、中共安徽省委常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发展、项目开发、融资贷款、投资入股、职务晋升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妻子王传红、弟弟陈树堂等人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58亿余元。

对于陈树隆落马的起因,有消息说他上报了至少3000万元家产。对这一超出常人理解的举动引起了上头的注意。

从履历中可以看出,到党政机关任职前,长期在安徽的国有金融证券企业担任一把手,对这一领域非常熟悉。

接触过陈树隆的一名商人说,陈树隆对金融和股市极有兴趣。“政府开会时,他说着说着就说到炒股的事情上面了。外地的什么副市长来他不一定见,你要说是哪个公司的老总来,他更有兴趣。想和他谈得来,你就和他聊股票。”

陈树隆之所以能从股市获得巨额利润,并非由于他真的是股市奇才,而是得益于权力。

中纪委专题片《巡视利剑》介绍,陈树隆投入股市的第一桶金,就是通过权钱交易得来的。1994年到1998年,他担任安徽国债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利用职权为私营企业主施永炒作期货、拆借资金提供帮助,为对方带来了巨大利益,然后向对方索取回报1300万。

此后,陈树隆利用自己在股票、期货交易方面的专长,表面上打着招商引资、金融创新的幌子,然后给他选中的上市公司或私营企业大量的政策优惠、财政扶持,在背后利用职权购买原始股、炒作股票,以获取暴利。

例如,他担任芜湖市委书记期间,在推动芜湖市某国有企业资产重组过程中,就违规购买大量股票,获利数千万元。在完成原始积累后,陈树隆回过头来想要掩盖当初收取施永的1300万元的痕迹。他想到了一个一举两得的办法,既可以伪装还了钱,还可以将大量资产转移到境外。

当时香港的股市行情比较好,陈树隆认为香港也比较隐蔽,估计也不容易被发现,所以就把受贿的本金1300万还给了施永,同时还按照年息8%复利计算,还了2600万,这样2600万就兑换成港币,让施永在香港帮着炒作港股。实际上是假还款的形式,把资金洗白,转到香港去炒港股,这笔钱挂在施永账户上,所有权属于陈树隆。

此外,陈树隆还发动自己的亲属,让弟弟、侄女帮他担任操盘手,他则藏身幕后指挥下单。除了炒股,他还为一些企业老板办事,然后以亲戚的名义入股这些老板的项目,从中分红。

一名涉陈树隆案的私企老板说,“涉及到一些审批,对他来讲是举手之劳,对我们来说要用金钱来衡量,我认为至少有几百万的帮助。他说这些事情你不用客气,一些股份跟投资的事情你就找我弟弟就行了。我心知肚明就行了,就不用点破了这些事。”

“权力应该是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为有权了这些信息自然不自然就泄露到你这边来了。”陈树隆坦言。

两年前被双开,陈树隆:后悔莫及

陈树隆曾经长年担任企业一把手,此后虽然从企业到了党政机关,但逐利至上的价值取向却从未改变,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严重破坏政治生态。这条亦官亦商的道路,最终通向的是毁灭。

陈树隆在官场中有着神奇色彩,他出身农家,10岁上小学,11年苦读成为村中首位大学生,留校任大学老师,这是陈树隆前27年的拼搏故事;安徽省国债服务中心主任,震惊中国金融界的“327国债事件”胜方遗老,芜湖市委书记,安徽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常务副省长,十八大代表,则是其后27年的春风得意。

正当陈树隆继续努力攀爬中国政治序列之际,一纸通报为他27年的仕途彻底画上了句号:2016年11月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安徽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常务副省长陈树隆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2017年5月被双开。

中纪委表示,陈树隆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毫无政治信仰,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严重扭曲,既想当大官、又想发大财,长期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进行经商营利活动,大肆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将商品交换原则带入党内政治生活,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款吃喝;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生活纪律和廉洁纪律,毫无道德底线,大搞权色、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默许亲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及司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财政资金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陈树隆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政治上攀附、经济上贪婪、道德上败坏,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陈树隆反省:“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从政就好好地从政,经商就好好地经商。否则的话必然是像我这样人财两空,后悔莫及。”

多位副省长落马和内幕交易有关

除了陈树隆,还有2位副省长落马和内幕交易相关。

一位安徽原副省长周春雨,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通过其亲属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365万余元。违反规定向有关公司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人民币6.65亿余元,并陆续将412万美元存放于境外银行,作为股票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累计买入金额人民币2.7亿余元,非法获利人民币3.5亿余元。他被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61亿元。

还有一位是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最高检消息显示,重庆检察机关依法对中共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受贿、贪污、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王晓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作为证券内幕信息知情人和非法获取证券内幕信息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买入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内幕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