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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放假期间
安溪交警
继续在辖区各主要路口路段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从天色将晚到夜深人静
路面上都能见到交警蜀黍的身影……
“那你们累了一天
晚上不会再出来查酒驾了吧!”
如果有人这么想......
清明期间,安溪交警严查酒驾
不放假!不放假!!不放假!!!
尽管蜀黍
再三提醒 费尽口舌
但是
心存侥幸 掩耳盗铃
的”酒司机”仍然存在
一起来看看近期又有哪些
酒司机被查
有你认识的吗?
案例一
4月5日23时29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节夜查整治行动,在辖区龙门镇龙门村路段查获蔡某酒后驾驶二轮电动车,经吹气检测,结果为4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二
4月5日22时56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节夜查整治行动,在参内乡茶博汇路段查获叶某酒后驾驶闽E***07小型汽车,经吹气检测,结果为51.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三:
4月6日22时17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夜查整治行动,在辖区官桥镇吾宗村路段,查获黄某酒后驾驶闽CL***7二轮摩托车超核载人,经吹气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后经民警核实,黄某尚未取得有效驾驶机动车证件,属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四
4月6日23时24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夜查整治行动中,在辖区蓝溪桥路段,查获王某酒后驾驶闽C3***7二轮摩托车,且该摩托车未年检、未交强制险、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经吹气检测,结果为38.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五
4月6日23时28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夜查整治行动,在辖区蓝溪桥路段查获林某酒后驾驶无牌电动二轮摩托车,经吹气检测,结果为42.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案例六:
4月6日23时37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期间夜查整治行动,在辖区蓝溪桥路段查获上官某饮酒后驾驶无牌燃油二轮摩托车,饮酒后驾驶与行使证不符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吹气检测,结果为59.7mg/100ml,属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案例七
4月07日23时09分,安溪交警大队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夜查整治行动,在辖区龙门镇榜寨村路段查获翁某饮酒后驾驶CL***2已达报废标准二轮摩托车,且翁某未随车携带驾驶证,经吹气检测,结果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常有人问蜀黍
交警啥时候查酒驾啊?
交警在哪里查酒驾啊?
时间地点悄悄告诉你
简单地说:随时随地,安溪交警都不会错过每一个酒后驾驶的他(她)!安溪交警经常集结辖区各中队充足警力,在辖区范围内,高速出入口、省道、县道、城区主干道、县乡道,你能想到的地方都有蜀黍的身影!
再多的套路
都躲不掉蜀黍的法眼!
再小的侥幸
也避不开可能的风险!
看完这些
你还会再酒后驾车吗?
酒驾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驾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节日查酒驾,蜀黎不放假
晨间夜里蜀黍路口等你哦
请不要用端起酒杯的手
握住生命的方向盘
处罚并不是最终目的
生命只有一次
酒驾不可“尝”试
你若酒驾
交警必查
来源:茶乡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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