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模拍照被妈妈飞踹:“啃小”的中国父母谁来管?

愿意为保护儿童付出多少成本,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最好标尺。

这两天,一段名叫妞妞的童模被踹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而踹人者正是她的亲生母亲。

面对愤怒的网友,妞妞妈妈连忙道歉,声称自己只是想吓一下妞妞,踢到后自己也很心疼,女儿是自己的心头肉,绝无虐童之意。

但网友并不买账——“很不喜欢她事后狡辩的态度”“把孩子当摇钱树,你比苏大强还可恶”,随后又有网友爆出她夜里十点拿衣架打妞妞的视频,一时间,妞妞妈成了把孩子当赚钱工具的恶人。

“啃老”大家都很熟悉,其实“啃小”的父母现在也不少。据报道,随着童装产业的发展,在中国童装之乡——浙江湖州织里,就汇聚了大量的童模,成千上万的家长带着孩子在这里逐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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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童模拍一套衣服一般收入80到150元,童模的年入十几万到上百万元不等,一些父母也放弃工作,当起了孩子的全职经纪人。熟练的童模一小时可以拍16套衣服,每套平均4分钟,有时还要在冬天拍夏装,夏天捂着羽绒服拍冬装。

这个工作量可不小,别说是孩子,就是成人也不可能时刻保持状态。孩子不配合,怎么办?除了给零食说好话,责骂、动手也是一些父母的必备技能。

如有知情人士表示,(动手)很正常,只不过她倒霉,恰好被曝光了。

过去,有些父母特别舍得砸钱,努力把孩子培养成童星,这些家长或许有个没实现的明星梦,希望孩子替自己实现,或许把童星培训看成人生捷径。这些家长的想法或许天真,但毕竟还是在为孩子付出。

而逼着孩子做童模的家长则是从孩子身上赚钱,与那些相把孩子培养成童星的家长相比,似乎“更没人性”——这也是网友对此穷追猛打的原因所在。

对童模一刀切的禁止也不合适,毕竟这是商业社会里正常的商业行为。有的家庭可能并不富裕,孩子做童星的收入不仅是在帮家庭,也是在帮自己。

不过,对于那些涉嫌家庭暴力,或者把孩子当赚钱机器的家长,我们也不能听之任之。在现代监护制度发达的国家,未成年人不只被当作是家长的被监护对象,更被认为是国家的财富。

如果家长不认真履行监护责任,社区、民间组织、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都有权检举、控告,甚至通过司法程序剥夺其监护权,让失职的监护人承担刑事责任。

孩子的财产,家长也不能随便处置。如《瑞士民法典》第413条规定:“监护人须谨慎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须为管理制作账目,并将其呈交监护官厅审核。审核的周期由监护官厅规定,但不得少于每两年一次。被监护人具有判断能力,且已满16岁,在制作账目时应尽可能使其出席。”

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不少中国家长将孩子看作是自己的私产,孩子都是私产,孩子的财产当然更是自己的。社会对亲生父母虐童或其他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的行为,也缺乏足够的警惕。

一次公愤只能帮助一个儿童,要想帮助被虐待儿童这个群体,首先要尽量让虐童案先曝光。只有发现了问题,才能谈如何解决问题。

我国2016年通过的《反家暴法》中,虽然列明了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有责任向公安机关举报家庭暴力,但没有指出不举报的惩罚,也缺乏实施细则,很多人甚至不知道有这么个东西。

相比之下,国外的强制报告制度就管用得多。1963年,美国联邦政府儿童局制订通报法范例 ( Model reporting Law) ,供各州参考。从1963年到1967年,各州政府先后制订受虐儿童通报法。在早期的通报法范例中,仅医务专业人员具有通报责任。

在之后的法律中,一些与儿童密切接触的专业人士也被纳入责任报告的范围,如幼教,中小学学校,警察,社会服务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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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鼓励这些行业的人员通报,法律不断完善以保障这些责任通报人,如接受匿名通报,对于善意误报者豁免其法律责任,对其身份实施严格的保密措施。

此外,法律总是对虐童父母手下留情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把孩子父母判刑了,孩子归谁管是个难题。

如果相关部门觉得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不现实,对福利机构和个人收养不放心,也不是没有变通的办法。

在荷兰,对不能得到亲生父母照料的儿童,儿童保护机构会根据情况为他们安排寄养家庭,努力创造一个更合适他们的成长环境。寄养不用变更监护权,“寄养父母”也会被“监护人”或福利机构追踪回访,这等于有了较强的外部监督。

无论是推行强制报告制度,还是安排寄养家庭,都需要国家完善相关制度,并付出一定的成本。不过这种成本需要付,愿意为保护儿童付出多少成本,也是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最好标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