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安局巡视整改:对13名涉武长顺人员“补足”组织处理

按照天津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8月27日至9月15日,天津市委20个巡视组分别对包括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在内的16个区和30家市级单位党组织(机构改革后调整为29家)开展了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巡视。2018年11月中旬,市委巡视组向各被巡视党组织反馈了巡视意见,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近期,以上16个区和29家市级单位党组织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工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天津日报》近日陆续公开了有关整改情况概要。其中,《天津日报》4月13日公开的“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一)”就包括天津市公安局党委的整改情况。

2018年11月,天津市委巡视二组向天津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时指出,市公安局党委“落实市委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工作部署有差距,工作不到位;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任重道远,问题仍然不少”。

针对这一问题,天津市公安局党委进行了整改。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四轮巡视整改情况概览(一)”,天津市公安局党委的具体整改情况是:

“一是针对‘落实市委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工作部署有差距,工作不到位’问题,在全局集中开展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回头看’工作,制定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全面净化公安机关政治生态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组织全局民警深入学习讨论,划清思想界限,查摆剖析问题,坚决彻底整改。全局共召开学习会8000余次,召开‘肃黄’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257次,制定整改措施1万余条。

“二是针对‘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任重道远,问题仍然不少’问题,深入开展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回头看’工作。全局共召开警示教育会1400余次、交流会2300余次,召开肃清武长顺流毒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257次,查摆问题1万余条,各级党组织全部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坚决贯彻市委要求,对13名‘涉武’人员‘补足’组织处理,对交管局进行重点治理,对交管局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对全市交管系统17名存在问题的民警给予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