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范研学旅行: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7月19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出行范围,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要求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是指由教育部门和学校有计划地组织安排,通过集体旅行、集中食宿方式开展的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教育活动。校外兴趣小组、俱乐部活动、技艺比赛等活动和社会实践以及周末、节假日外出活动,寒暑假的冬夏令营、出国游学等活动不属于研学旅行。
《通知》指出,自实施研学旅行以来,各区(市)县和学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全市来看,还存在混淆研学旅行概念,学生“游而不学”,收费不规范等问题。
《通知》要求——
各中小学要突出学生的体验参与,针对不同学段、不同特点的学生确定研学主题,设定课程方案并落实好课程评价,防止课程设计低级庸俗和娱乐化倾向,做到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效果突出,确保学生“研有所得”。学生出行必须有与每次活动相对应的研学旅行指导手册,辅助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相应过程性资料。
各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把研学旅行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一般小学安排在四到六年级,初中一到二年级,高中一到二年级。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灵活安排研学旅行时间,原则上小学不超过3天,初中和高中不超过5天。任何学校不得在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期间组织实施研学旅行活动。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研学旅行的出行范围,小学阶段以乡土乡情为主、初中阶段以县情市情为主、高中阶段以省情国情为主,精心选择研学旅行线路,要求小学不出市、初中不出省、高中不出国。
学校要与家长签订协议书,告知家长活动的安排、路线、费用、注意事项等信息,明确各自责任权利。学校必须是以班级或年级、学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研学旅行活动,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学生,学校要会同家长合理安排适合的综合实践活动。每次组织研学旅行活动要由校级领导带队,每班配备不少于3人的随行教师。
学校应当对活动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做到精准核算,及时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公示,对贫困家庭学生研学费用适当减免。费用收取和支出要公开、透明。各学校不得借研学旅行名义开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创收,或变相组织教师借机旅游。
红星新闻记者 张瑾
编辑 周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