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餐迟到被罚酒也算被职场霸凌,你中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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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欺凌/职场霸凌,指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藉由权力滥用与不公平的处罚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冒犯、威胁、冷落、孤立或侮辱行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胁、羞辱、被孤立及受伤,进而折损其自信并带来沉重的身心压力。
文 | 思小妞 编辑 | 星煮
好友在微信群里吐槽,恶狠狠地说一定要跟老公离婚。一个月里,老公已经第三次在午夜十二点后带着浑身酒气砸开自家大门。在厕所一边吐、一边不走脑地把老婆当成服务员,让她打开灯。
此情此景,让我想起了几年前很火的一部韩国职场剧《未生》。剧中的吴科长几乎发生过一模一样的事。为了签单成功,喝酒喝到日出。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家,被老婆抱怨,问他能不能不喝酒了。吐到肝肠寸断的吴科长瘫坐在地上,无奈地回答,“不能”。原因很简单,准甲方说要喝啊。能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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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在职场上的日子不好过,女性呢?看看前些日子热播的日剧《无法成为野兽的我们》里,新垣结衣扮演的小职员就知道了。
加班到凌晨还被老板嫌弃工作做得不好,替同事背锅、被客户要求下跪道歉的是她,说,在欺负人这件事上,职场不相信眼泪、更不分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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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韩国的职场氛围真的像影视剧里这样恶劣,还是亡羊补牢、防患于未然,韩国政府近期颁布了《禁止职场欺凌法》,从7月16日开始正式实施。该法案明文规定:
· 用人单位或员工利用其在公司内的地位或关系,超出工作范畴,给予其他员工身体、精神和情绪上的痛苦或导致工作环境恶化的行为属欺凌行为。
· 除了在办公室和工作地点之外,在社交媒体、出差地点、聚餐场所以及私下见面时出现类似的行为也将被认定为欺凌。
类似让女职员跑腿泡咖啡、强制员工表演才艺、聚餐迟到要求罚酒等行为均被将列入职场欺凌。目睹/遭遇欺凌后可以实名举报,如果公司给举报人“穿小鞋”将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3000万韩元(约合人民币17.5万元)以下罚金。
本以为,这条法案的颁布会给职场人很大鼓舞,毕竟于咱们“乙方”利好。可看了留言才知道,虽然和国内的职场人没啥关系,但大家并不看好这项法案。前途掌握在上司手中,实名举报,约等于被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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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一些需要和客户深入打交道的岗位,下班应酬、陪酒算是工作职责,界限很难划清。
在韩国本土的上司们呢也不待见这项法案。高层管理人员认为,因为“身体和精神痛苦”的定义是主观的,有被恶意利用的余地。一家集团子公司的组长表示,该法标准模糊不清,可能引发阻塞言路、不再聚餐的后果。
本是为了保护员工的一件好事,谁知却成了猪八戒照镜子——两面不是人。
看投票显示,大家都支持制定这样的立法,可真正制定出来才发现,职场人还是没有安全感。
如果你对“职场欺凌”还比较陌生,可能有三种情况:第一,你命好,还没遭遇过;第二,你已经有了像鲁迅说的“不想‘将来’也不知‘现在’”的麻木;第三,你正在遭遇,但不知道自己经历的就是职场欺凌。毕竟,在某些人的观念里,聚餐迟到罚酒三杯、让做行政的Lily帮上司买杯咖啡不是挺“正常”的事么,怎么就被欺凌了呢?
职场欺凌/职场霸凌,这个词第一次出现是1992年,由BBC记者、主持人安德烈‧亚当斯(Andrea Adams)在《职场欺凌:如何面对与克服》(书名由本文作者翻译,原书名为Bullying at Work: How to Confront and Overcome it)这本书中提出的,指在工作场所中发生的,藉由权力滥用与不公平的处罚所造成的持续性的冒犯、威胁、冷落、孤立或侮辱行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胁、羞辱、被孤立及受伤,进而折损其自信并带来沉重的身心压力
虽然欺凌会使人身心俱疲,但在此要申明一下,有冲突、碰撞、甚至工作中因为犯错而遭到上司责备,未必全属于职场欺凌。RedBaron咨询公司合伙人、首席咨询顾问巴伦•克里斯托夫•汉森(Baron Christopher Hanson)在《哈佛商业评论》里曾进行过区分:
“欺凌不是冲突,不是个性碰撞,不是上司的严厉责骂,也不是别人硬给你安排你不想做的工作。还有一点很重要:人们所抱怨的职场欺凌并不都属于职场欺凌——如果员工心情沮丧、心理失衡或工作负荷过重,并不表示他们遭到了欺凌。”
你的老板结果导向、严苛、强硬、和他共事让你内心有压力,并不意味着他正在欺凌你;那些借助恐吓手段来谋求私利的上司、同事、客户才是真正的欺凌者。
具体来说,职场欺凌常见的行为包括以下这五大类:
第一类:贬低当事人的意见,公开进行专业上屈辱,指责当事人缺乏努力,恐吓使用纪律或惩处程序。
对新人不培训、不指导、对员工不给资源和支持,却责怪他们工作绩效不佳、不够专业。
第二类:包括破坏个人信用,破坏性的影射和讽刺,进行不适当的笑话目标,持续的戏弄、对骂、侮辱、恐吓、威胁。
在他人面前轻视或贬抑你、在私下或他人面前对你咆哮、羞辱或威胁。或者给你取了一个你非常讨厌的外号,他们美其名曰“开个玩笑嘛,怎么那么小气!”。
第三类:包括阻止访问的机会,身体或社会隔离,隐瞒必要的信息,保持目标的循环,而忽略或排除。
比如,有意鼓动同事孤立某位同事、不让其参与重要事务或社交活动,把同事边缘化,忽视、打压排挤。这条很多人职场新人的血泪史。
第四类:包括不必要的压力,不可能的最后期限,受到不必要的干扰。
最常见的,“小张,客户临时要修改方案,你跟以下,周六10点要。”(此时距离周五下班时间还有半小时)。
第五类:包括不承认良好的工作毫无意义的任务分配,卸责,反复提醒失误,设定目标失败,移动团队目标却瞒着当事人。
比如,明明就是助理一名,却要承担经理的责任,还不给名分和该有的薪资;或者安排员工去做无聊的琐事,甚至不安排者任何事做,然后反过来责怪你不上进;还有常见的,领导改了想法,没通知你,反过来责怪你;被上司、同事抢了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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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是常见的几类职场欺凌现象,“欺负人的手段”肯定不止于此,所以相关研究人员总结了以下这四点来做为职场欺凌的判断标准:重复(经常发生的)、持续的时间(长时间)、升级(攻击程度增加)、有一定权力/工龄差距。
好,现在你已经能判断出自己是否正在遭遇职场欺凌,接下来要怎么办?
选择忍气吞声?除非有巨大的利益或者你真的别无选择了,否则多数人是不愿意的。那拍桌子离职走人是好办法么?离职只是最好的逃避,未必是最好的选择,要是情况而定。
如果你所处的企业文化、氛围欺凌是惯常,离职是最好的选择。
我发小就遇到过一位喜欢侮辱下属的领导,不管三七二十一遇事先发飙、随时随地都在群里咆哮下属。有一次她让我听了这位领导的一段语音,30多秒时长,全部都是骂下属的脏话。“不想干就给老子滚”、“老子迟早炒了你”这样的语言侮辱几乎是他的口头禅。
我问发小,你是不是可以给他的上司反映一下情况,发小说,领导的领导也是这种风格。进了这样的企业,要么被同化、要么就离开,很难找到第三条出路,最后发小果断离职。
但也有一些企业,文化和氛围都不错,欺凌只是个别人的行为,遇到这样的同事、上司,抗争可以代替离职。
抗争道路可以分三步走:
第一步,翻脸、警告。
欺凌你的人未必真的敢把你怎么样,很多时候是惯性和氛围的纵容酿成这一切。先试着从“软柿子”变成“硬核”,也许一部分欺凌就迎刃而解了。
第二步,收集证据。
如果第一步不奏效,那就开始搜集证据吧。时间、地点、当事人、发生了什么事、当时的感受、目击者,都可以记录下来,无论是事后的文字记录或者当时的录音,都可以作为后期“呈堂证供”。
第三步,向适合的人/部门申诉。
直属上司、上司的上司(如果是你的上司欺凌你)、HR部门、法律顾问,都可以。建议先试试“ 内部解决”,不奏效时,在“跨级上访”、找“相关部门”解决。友情提醒,当需要你面谈时,一定保持情绪冷静,不要让他人觉得你是充满怒气的发泄和报复。越冷静、对自己越有利。
第四步,调整身心。
无论最后这场战役是输是赢,你都需要短暂的时间、或者找到其他方式(运动、休假旅行、严重的话请向专业心理医生求助)修整自己受伤的内心。
被欺凌不是你的错,但如果你不花时间让自己从被欺凌中恢复过来、让自己成为一名不合格的员工、快乐的人,那是你的错。
职场欺凌,最难的地方在于总有人跳出来劝你“忍忍吧,每个人都是这样过来的。”但我们应该学学鲁迅,问一句“从来如此,便对吗?”不要在沉默中灭亡,即刻就“爆发”吧。
来源|南都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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