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厅官和妻子敛财超1亿同庭受审 夫妻一起受审的还有他们

撰文|刘艺龙
据内蒙古检察院消息,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原副书记、理事长杨阿麟(正厅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王卫华涉嫌受贿罪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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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卫华系杨阿麟的妻子,两人同台受审。
观海解局注意到,落马官员和妻子同庭受审的,其实不少。比如,常德市委原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与其妻子苗旭华、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和妻子杨秀娥。
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超1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杨阿麟1957年10月出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2006年3月,被调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后出任主任。2013年5月,任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理事长。2018年3月退休。
退休仅4个月后,2018年7月,杨阿麟被查,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通报指出,杨阿麟出差调研期间默许妻子接受公款旅游;在干部职务调整晋升过程中收受他人财物;在操办其长子婚礼过程中借机敛财,直接或通过妻子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严重破坏自治区联社系统的政治生态。
此次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8年,杨阿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工作调动、工程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其妻子王卫华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亿余元,其中,杨阿麟与王卫华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0余万元。
截至2018年7月17日,杨阿麟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00余万元的财产无法说明来源,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追究杨阿麟的刑事责任,以受贿罪追究王卫华的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女人来者不拒 落马副市长与妻子同受审
落马官员和妻子同庭受审的情况,此前也出现过。
2017年3月14日,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卢武福与其妻子苗旭华就一起站在了被告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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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指控,卢武福单独或伙同其妻子苗旭华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折合人民币397余万元;其中卢武福、苗旭华共同受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3.04万元。另有998余万元人民币巨额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报道,受审当天,苗旭华情绪起伏较大,一直在掩面流泪,而落马一年后的卢武福的头发几近全白。
出生于1961年4月的卢武福是湖南澧县人,曾任常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常德市委副秘书长、常德市财政局局长等职务,2011年10月,履新常德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6年4月,卢武福被查,同年8月被双开。通报指出,其对抗组织审查;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打高尔夫球;搞权色交易。
据《卢武福:贪欲就像鸦片》警示教育片显示,卢武福本人现身说法,自揭其违法犯罪详情:退赃、串供、长期打高尔夫、接受吃请前先审核菜单、对女人来者不拒等,成为卢武福违法犯罪的关键词。
据媒体报道,卢武福收受的大部分钱物,都交给妻子苗旭华保管。面对丈夫带回家的巨额现金和礼品,苗旭华不仅没有及时规劝,在听到湖南省纪委调查卢武福的“风声”后,还协助卢武福搞财产“自清自查”。为掩人耳目,还两次购买新手机和电话卡用于串供。
2017年12月,卢武福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苗旭华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夫妻为洗白赃款买铺买房 还放高利贷
2017年10月,内蒙古乌海原市委书记侯凤岐案一审宣判,其获刑17年,同庭受审的其妻杨秀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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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53岁的侯凤岐落马。内蒙古纪委的双开通报显示,此人搞迷信活动、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不如实报个人事项、大肆敛财。
判决书显示,侯凤岐夫妇的家庭财产超过了1亿元,而其中合法收入仅为636万。侯凤岐获认定的受贿共有30起,均是商人所送,以至于辩护人提出“无卖官之事,希望从轻处罚”,结果被法院驳回。
此外,除了大肆受贿,这夫妻二人还钱生钱,比如买铺买房、股票投资、放高利贷等,进而把赃款洗白,获取更大的利益。
在买房买铺方面,杨秀娥共买了5家商铺,分布在北京、呼和浩特,共买了5套房,分布在呼和浩特、海南等地。而他们的方式则是不用自己的名义买,而是请人代持。
在投资股票方面,从2007年开始,杨秀娥便用朋友的名字开了5个账户,涉案金额达1100余万元。侯凤岐供述称,是他动员妻子炒股的,并教她分两部分炒股,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实名开户;另一部分是借用别人的名字,洗的是非法收入。
至于放贷,他们涉及的不仅有小额贷款公司,竟然还染指了高利贷。比如侯凤岐早在2009年至2010年期间,就在当地一家公司老总倪某处放贷过160万元人民币,2014年底收回来,金额已经翻滚到400万。
资料 | 内蒙古检察院官网 内蒙古纪委监委官网 湖南省纪委监委官网 正义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