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刀砸门被90后女孩反杀: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在哪?

云南丽江永城县,原本热闹喜庆的春节,因为两人一句小小的口角,原本素无往来的年轻人,命运从此改写。

今年2月8日晚上11点左右,丽江90后女孩唐雪参加朋友生日聚会,在回家路上被同村人李某湘醉酒拦截,并产生言语纠纷。后双方父亲也参与此事,经历了扭打、道歉、再挑衅、再扭打之后,李某湘在次日凌晨命丧唐雪刀下。

李家失去了26岁儿子、唐家女儿也因此涉嫌故意伤害罪。就在事发前一天,唐家刚刚拍了全家福。

唐雪一家全家福。图/唐雪家属微博

半年过去了,村民已经不再像一开始那么热衷谈论两家人的恩怨,只有唐家铁门留下的刀印深深刻着这个悲剧。

各执一词

——“他就是醉酒后闹事。”

——“我儿子是被唐雪的车蹭了才态度不好。”

——“李某湘还想爬墙进到院子里。”

——“我儿子懂法,从头到尾就没有踏进她家门一步,更别说爬墙。”

起诉阶段,唐雪和李某湘的父亲面对媒体各执一词。起诉书显示,唐雪参加完朋友生日聚会,朋友开车送唐雪回家。已经进村的时候,李某湘疑似因被唐雪所乘车辆剐蹭,对车进行拦截。随后,唐雪下车步行回家,李某湘继续上前对其进行言语挑衅。

唐雪回家后将此事告诉父亲唐勇(化名),随即父女俩又出门找到李某湘理论,其间三人发生扭打,后被李某湘朋友拉开。

综合媒体报道和起诉书内容可知,唐勇与李某湘父亲李林(化名)为同村熟人,因沾亲带故,平时关系不错。而两户人家房子的距离,不到300米。

当天夜里,得知儿子李某湘与唐雪及其父亲起冲突之后,李林“原本睡下了,又穿衣起来”,带儿子到唐勇家中道歉。

当时,酒还没醒的李某湘,又因“要求唐勇对自己被打伤的事给个说法”开始纠缠,被同行人拉回家。

李林对新京报称,儿子回家后照镜子看到自己脸部、颈部“都被抓烂了”。午夜过后,大约凌晨1点钟,李某湘谎称要打电话,从家里拿了一把菜刀,再次去到唐勇家门口。当时,唐家已经关上了院子外的铁门。唐父称,全家本来已经睡下,但是听到李某湘用菜刀砸门的声音,“吓醒了”。

唐雪家大门被李某湘用菜刀砍砸的痕迹 图/唐雪家属微博

起诉书记录,这把菜刀被赶到的朋友抢下丢掉,但李某湘的父亲告诉媒体,儿子是经朋友劝说,主动丢掉了菜刀。

“我女儿一开门,他(指李某湘)一脚踹过来,1米93的个子啊。”唐勇接受封面新闻采访时称,是李某湘实施暴力在先。待唐勇穿好衣服鞋子赶到门口,唐雪和李某湘已经在铁门外大约一两米的地方扭打在一起。

当时天色昏暗,跟着李某湘的劝架者和唐勇均不知唐雪拿了把削皮刀,只见两人打成一团。不过两分钟,李某湘不敌,朝着门口的小巷往外跑,没几米,就倒了下去。

李某湘被父亲李林和现场劝架的朋友带到医院后,不治身亡。起诉书显示,李某湘系被锐器致伤右胸部,伤及升主动脉,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据双方父亲的表述,虽然父辈交好,李某湘称呼唐勇为“大爹”,但两个孩子交集并不多。在矛盾之初,唐勇还提醒李某湘:“这是你妹妹,不要再拦她了。”李某湘死后,两个家庭的关系已然无法修复。

两家人或许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一个小小口角,竟朝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这件事被媒体披露后,围绕唐雪是否属于正当防卫,在舆论和法理上开始了多轮争议。“反杀”案中,正当防卫的界限到底在哪?

审理

案件已经进入审理阶段,唐雪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永胜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6日,官微“永胜宣传”通报案件进程,表示“该案正在立案办理中,将择日公开开庭审理”。

图源/永胜县宣传部门官微

基于“丽江反杀案”已经引起社会广泛关注,8月27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也发布消息称“高度重视,已派人阅卷,对案件事实、证据依法全面审查,指导案件办理。案件进展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图源/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官微

唐雪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却在此时申请永城县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书。8月28日,殷清利接受红星新闻采访时表示,永城县人民检察院对其如何审查认定唐雪行为为防卫过当,没有作任何详细载明。“该起诉书内容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殷清利认为检方应该撤诉。

这一举措为何意?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认为,作为辩护律师,殷清利有权利为辩护人唐雪最大限度争取权益,此举用意明显,即争取唐雪无罪。

不少法律界人士认为,此次“丽江90后女孩反杀案”之所以引起如此大舆论关注,还在于去年8月的“昆山反杀案”实在让人印象深刻。事件当事人刘海龙因交通纠纷与行人于海明发生争执,之后刘海龙用砍刀攻击于海明时脱手,被于海明反击砍杀致死。最终,于海明反击刘海龙的行为被当地警方认定为正当防卫,依法撤案。

刚刚过去的8月27日,恰是去年“昆山反杀案”一周年。有主流媒体甚至发文,称该案“使得正当防卫成为广为关注的社会议题……鼓励公民面对不法侵害时勇于私力救济,本案具有重大意义”。

律师任星辉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了相似观点。“网络上有一种说法,遇到有人半夜砸门,你为什么不躲在家里?作为普通人可以这么想,但是从国家司法政策的宏观层面而言,如果所有人在面临不法侵害时都采取回避、不反抗的姿态,等待国家权力后续处理,一方面自身权益不见得能得到保障,另一方面法制、社会成本也会大大提高。”

但一直关注此案的律师周浩则认为,“昆山反杀案”中侵害者已经手持砍刀连续击打防卫人,但李某湘当时只是用菜刀砍门。就当时的现实情况而言,李某湘身边有劝架者,唐家当时若选择不出门,报警处理,或是更佳选择。

尽管如此,周浩依然认为唐雪的防卫是适当的。“正当防卫的认定,要求明确防卫的起因以及防卫的限度。”周浩认为,从过程来看,李某湘从最初拦车骚扰、辱骂,以及上门找事、持刀砍门甚至踢打对方,是不法侵害的持续。唐雪持刀以及反击,属于防卫行为。“综合李某湘持刀滋事的前因和现场力量对比的情况,她的防卫不算过当。”

另一方面,任星辉认为,“丽江反杀案”和此前有完整视频的“昆山反杀案”相比,证据相对模糊,但是如果公众、法律对防卫者过于苛求,比如预设她应当忍让、责难她带小刀出去、判断滋事者是否对自己构成生命威胁。

“这种要求法律上称作‘精确防卫’,但这对当时当下的受侵害者而言,既不公平、也不现实。你不开门,能保证对方不翻墙、不入室吗?”任星辉反问道。

目前,唐、李两家人均向媒体表示,希望法院能给一个公正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