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肉经营违法?请勿食用未经检疫肉类!

10月10日,记者了解到我市山前某餐馆被多名群众举报贩卖未经检疫肉类(狗肉)的事件经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后,得到妥善处理。
“目前我市并没有狗肉检疫的相关规程。”山前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陈杰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修订)》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经现场调查发现,被举报的这个餐馆预备加设特色狗肉火锅业务,正在宣传准备阶段,商家尚未进购狗肉。在了解相关规定后,商家表示会撤销狗肉业务,同时宣传牌也一并撤下。
据了解,我国尚未出台过狗的屠宰检疫规程,因此狗肉无法获得检验合格证,是国家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销售的。市面上的狗肉都是未经检验检疫的非法肉源。
“幸福福鼎”编辑部
文:王绮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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