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在婚姻法“二十四条”里的人:被债主堵门叫老赖 父亲跳楼自杀

【版权声明】本文由企鹅号作者北青深一度创作,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属平台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记者/石爱华
编辑/刘汨
图片
“我的离婚案今天判了”,2019年7月30日,华南农业大学副教授丁玲华从法院出来,马上把消息发到了“难友群”里,引来了一阵祝福和恭喜。
群里有三百多人,来自全国各地,他们和丁玲华的经历相似:已离婚或正申请离婚、婚姻存续期间因配偶债台高筑,他们也被告上法庭、身负高额债务。群里的人们,以“二十四条难友”相称。
关于夫妻债务,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下简称“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丁玲华对丈夫借款行为不知情,从未使用过一分钱,但仍被“二十四条”困住,她从2014年开始收到法院传票,丈夫所借六笔民间债务,都被判为夫妻共同债务,共约662万元,一夜之间,大学教授成了“老赖”。
2018年1月,最高法在对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中,对“二十四条”进行了进一步说明,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司法认定更趋准确,举证责任转移到债权人身上,丁玲华这种对债务不知情、没签字、未获益的“家属”有了翻身的希望。
至今一年半过去,即使有了新的司法解释支持,一些被困在“二十四条”里人们,摆脱债务危机的过程也并不顺利。
图片
丁玲华因为丈夫背上了662万的共同债务
婚姻与外债
丁玲华曾认为自己和前夫很般配。
1997年,24岁的她和一个江西同乡恋爱并结婚。“我俩都是大学毕业,父母工作差不多”,46岁的丁玲华在今天回忆起来,也不否认,他们当时的结合门当户对,连想的东西也比较一致,“我们都想干一番事业”。
婚后,两人很快就有了女儿,但事业上的差距却越来越大。2002年,丁玲华考上广州一所大学的研究生,丈夫在老家的电脑生意,一直没有太大起色。
2005年,研究生毕业后,丁玲华被华南农业大学聘用,成为一名大学教师,因忙于学业和工作,她几乎不过问丈夫的生意,也很少找他要钱。“他没往家里拿过钱,我们这边男尊女卑的思想严重,男人的事情不能多问。”
确认留在广州后,丈夫也在2005年底来到广州,不久便去了珠海工作,两人一直过着两地分居的生活。
丁玲华的记忆中,丈夫没拿钱给过家用,只给自己买过两三次礼物。一次是生完小孩,丈夫给她买了一件1000多元的大衣,花了将近一个月工资;另一次,是丈夫逛商场时给她买了一件打折的羽绒服。
2007年,丈夫决定回老家生活,丁玲华则留在广州照顾孩子,两人的关系开始恶化。
2009年,丁玲华被评为副教授,“事业好了,也想婚姻幸福,希望他回家”,她曾去江西找过丈夫,误以为丈夫外面“有人”了,两人大吵一架后,见面越来越少,几乎只在春节的时候才能见面。2013年暑假,丁玲华疑似得了癌症,需要做手术,她求丈夫回来签字,对方拒绝了。
感情降至冰点,债务的问题也紧随而至。
2014年,丁玲华第一次接到法院的传票,债主把她和丈夫一起告上法庭。“我当时没当回事儿”,庭审时,丁玲华没有出庭,“借钱的人我不认识,他借来的钱我也没花”,不了解婚姻法的丁玲华下意识认为,借款和自己没有关系,丈夫也承认,这笔借款丁玲华并不知情。
法院最终认为,丈夫所欠债务发生在他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在丁玲华未举证证明该笔借款不属于其与丈夫的夫妻共同债务情况下,借款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丁玲华陆续牵扯进六起债务官司,涉案借款总额高达662万元,全部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图片
“难友群”里恭喜丁玲华成功离婚
转机
丁玲华精神开始抑郁,她选择“逃避”,判决下来没有上诉,“我没做错过事情,为什么要我来承担?”
在广州工作多年,丁玲华没有自己的房产,一直在女儿的学校旁租住,工资大多用来抚养和教育女儿,没有太多存款。
法院执行人员对她的财务状况表示怀疑,为了调查她的资产情况,特意来到丁玲华单位实地走访,当着同事的面,丁玲华被法院的人带到办公室谈话,希望问出她收入的去向。“债权人想当然认为,我一个大学副教授应该有能力还钱”。
法院最终没查到丁玲华可以被执行的财产,也没有找到丁玲华连同丈夫转移财产的证据。“我没车、没房,买过最贵的东西,是用单位补贴买的苹果电脑”。
2018年元旦,丁玲华从美国访学回来,发现自己被上了征信黑名单,包括工资卡在内的所有银行账户都被冻结,连打车回学校的现金都没有。这是丁玲华最难熬的日子,回国后只能租住在学校附近的“城中村”,升职机会也受到影响。“我不得不承认,在法律上,自己已经负债累累了。”
六个案子集中爆发期间,丁玲华向周围的人求助,一个当律师的朋友坦诚相告:“只要二十四条在那儿,你的案子就很难办。”为了寻求慰籍,丁玲华还让亲戚带着去算过命,“当时感觉一片黑暗。”
转机来的很突然。
2018年1月,最高法在《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中指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新解释”中对借款是否属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举证责任,落到了债权人身上。而在此前的“二十四条”中,则需未举债的配偶一方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又或是证明,夫妻曾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且这种约定必须让第三人(债权人)知情。
这一举证责任,曾经难倒了很多借款人的配偶。丁玲华自称,对借款不知情、未受益、没签字,丈夫也自称所借款项用来做生意,但法院认为经营所得为共同财产,债务也是共同债务。想要证明自己与债务无关,丁玲华需证明她和丈夫的财产、债务均归各自所有,“我们之间没有签过这样的协议,也没做过公证,想证明自己没受益太难了。”
“新解释”出来后,丁玲华想起在美国访学的一个经历。英语老师在组织语言课时出过一个题目:“假如有一个法律对你不公正,你会怎么做?”丁玲华当时的回答是好好和法院沟通,进行协调,有人说,“让更多人知道,然后改变它”。
“我就是那个正遭受不公待遇的人”,丁玲华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推翻原有判决,摆脱婚内债务。
艰难的申请
在婚姻法的新司法解释出台后,丁玲华自己撰写材料,对自己牵扯的六起债务案件进行再审申请,被法院一一驳回。
由于丁玲华前期不愿意面对案子,有五起案子已超过了六个月的申请再审期限,法院以超过当事人申请再审期限为由直接驳回。未过期的一个案子,在原有证据上,法院认为依照原有司法解释,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并无不当,驳回了丁玲华的再审申请。
丁玲华打起精神准备面对问题时,发现又被困难卡住了,“当时不懂法,孤独,压力大,感觉全世界只有我一人这么惨”。
丁玲华没有放弃,不断在网上搜索案例,她意外发现,微博上有很多疑似“二十四条”的受害者,丁玲华逐个给这些人私信,都没得到回复。这个时候,一位广西民族大学教师的遭遇被实名报道,他因老婆赌博欠下600多万共同债务,丁玲华和这位“难友”取得了联系,对方把她拉进了一个三百多人的聊天群,“原来不是我命不好,这已经是一个成现象的问题。”
群里的成员大多深陷婚内债务的泥潭,他们中有白领、警察、医生,甚至还有河南一位从事三十多年法律工作的老法官,他们习惯把彼此称为“难友”。丁玲华第一次和这位叫安振成的老法官取得联系时,电话那头,就泣不成声了。
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后,安振成帮群里很多人写过上诉书和再审申请,时间允许的话,安振成也会到外地旁听开庭,其中很多进入再审程序的案子,都得以“翻案”。这一年多里,安振成已经见证六七个曾经的“难友”,摆脱了婚内债务。“再审胜诉比例高,但想进入再审程序,没有新的证据那是相当难”,安振成自己的案子也还在申请再审的过程当中。
丁玲华开始有针对性的学习法律,群里推荐的书都会买来,经过几个月的学习,婚姻法已经烂熟于心。交谈中,丁玲华可以一字不漏地说出某个法律学者对于二十四条的看法,提出自己的评价。
为了达成再审,丁玲华把自己六个案件的证据、判决和案卷打印出来,开始逐字逐句地寻找线索,每笔银行流水都一一核对。
在一起案件中,债权人提供证据显示,丁玲华与丈夫有一家共同注册的公司,丁玲华表示先前对此并不知情,她进一步到工商局调查时发现,在工商局原始纸质档案里,没有她的签名和证件复印件,“根本没有我丁玲华三个字”,丁玲华认为工商信息存在“造假”问题,之前的证据是无效的。
长期从事婚姻理论研究和实务操作的侯文博律师表示,在对于“二十四条”的进一步司法解释出台后,在已经终审的夫妻债务纠纷的案件中,法院甄别时把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结果明显不公”的原则,终审案件,满足三个标准之一,就可以再审。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基本原则,不能用新法标准去审理旧案”,在他看来,丁玲华第一次单纯以“新解释”出台去申请再审不属于“适用法律错误”的情形,申请再审确实很难,应该改变思路,在案件事实上寻找新的证据,促使案件进入再审程序。
2019年6月初,丁玲华再次递交申诉书,把所有案件的新证据都整理成册、寄给法院,目前,她尚未得到法院直接回应。
财产被冻结,丁玲华连基本生活都没法保证,她四处反映问题,不断的争取下,已经有部分法院暂时停止执行丁玲华的工资,但她仍在失信名单上,无法乘坐高铁出行、没法入住一定标准的酒店。
丁玲华把最后的精力全部投入到准备申请再审的材料里,若不能再审,丁玲华的工资和财产仍处于随时被执行的状态。把所有能做的事情都做完,丁玲华再次陷入焦虑,像一个刚下战场的战士一样疲惫,“我也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办了。”
图片
许燕曾经非常热爱运动
致命的消耗
等待再审申请答复的同时,丁玲华也开始起诉离婚。
早在2007年,丈夫决定离开广州回老家创业时,丁玲华就提过一次离婚,希望阻止老公离开广州。当时两人已经坐上公交去办离婚手续,到民政局那站,丈夫不肯下车,丁玲华的小身板拗不过180斤的丈夫,只好灰溜溜回了家。丁玲华说,当时没有起诉离婚主要是怕影响孩子。
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最终将丁玲华拖进600多万的官司里。
2018年开始,丁玲华决定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时,由于对方没有出庭,法院没有宣判。2019年7月30日,离婚案再次开庭,法官宣判两人离婚。走出法院,丁玲华第一时间在群里分享这个“好消息”,引来一阵“欢呼”。
群里很多“难友”,都是在婚姻亮起红灯时,没有及早下定决心离婚,才引来了债务的问题。丁玲华尤其心疼其中的许燕,“人漂亮,也有钱,现在被耗的家都快没了”。
许燕是杭州人,高个子、披肩发,因为坚持运动,有着让人羡慕的马甲线。在地产行业工作的她,十年前就已收入颇丰,2006年她和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男人结婚,“我看中了他的稳重。”
婚后许燕发现,丈夫常年在外地“做工程”,很少回家。每每问起丈夫做什么生意,他总会冷着脸敷衍,“什么赚钱做什么。”2009年生了孩子之后,许燕和丈夫一直处于异地分居状态,她不知道,丈夫在外已经债台高筑了。
直到法院的传票送到家里,许燕才知道,从2012年到2016年,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外累计借款1027万元,偿还部分后,欠款金额也达500多万,这还不包括房子被他抵押给银行,贷款的140万,许燕的房本至今不知去向。算下来,先后共有8个债权人将丈夫告上法院。
令许燕觉得庆幸的是,丈夫涉案的8个借款案件中,只有一笔54万元的借款被判是两人的共同债务。另一笔119万元的债务,在2017年一审时根据“二十四条”曾被判共同债务,2018年二审时,随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借款被改判为前夫的个人债务。
许燕在2016年与丈夫离婚,但由于丈夫户口地址是许燕父母家,从2016年收到法院传票开始,许燕父母家常常有债主上门,“每次门铃一响我们全家都是提心吊胆的”。还有各种小贷公司打电话辱骂许燕,把她称为“老赖”。
2019年儿童节那天,家里的门铃再次响起,是那笔119万元借款的再审立案裁定书,债权人成功申请了再审,“我知道难友们申请再审多难,没想到对方却顺利的申请成功。”
从收到再审裁定书那天起,许燕父亲话明显变少了,也不再按照习惯出去锻炼身体。2019年7月19号早上,许燕出门准备去见朋友,九点多,她接到社区打来的电话,“爸爸出事儿了”。父亲从九楼跳下,自杀前他曾给许燕母亲打了个电话,许燕母亲正在送孙女上学,错过了与丈夫最后通话的机会。
许燕后来发现,父亲早把身上的钱和购物卡提前塞在了母亲的钱包里,“自杀是他想好的”。许燕认为,“他觉得我这个女儿太可怜了”。
父亲走后,许燕的精神压力增大,开始有抑郁的症状,母亲也变得恍惚,在家里不吃不喝。
唯有在“难友群”里,大家可以释放情绪、互相取暖。老法官安振成在晚饭后继续帮群友写再审申请,跟别人说起自己的案子时,他还会哭。
离婚后的丁玲华还在苦等再审申请的结果,她不再遮遮掩掩,在学校里碰到同事,她会大方地介绍自己的案情和遭遇,她成了一个“婚姻法专家”,毕业的女学生会跟她咨询婚姻问题。丁玲华得知,一些省市的再审工作已经逐步展开了。
许燕接到再审裁定书后,终日忐忑,害怕119万元的债务会重新判在自己头上,曾经热爱生活的她是身边人眼中的“美女”。如今,许燕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很糟糕,她已经很久不照镜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