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葫芦岛警方通报“男生把女生头按河中”事件:当事人被刑拘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齐某震、赵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辽宁葫芦岛绥中县公安局11月5日通报,2019年11月3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有网友在新浪微博发布视频,称“绥中县六股河惊险欺凌事件。

绥中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工作,初步查明:2019年10月20日,在绥中县六股河边多名青少年殴打并往河中拖拽、浸按一名女孩,警方随即将涉案人员抓获。被害人张某、女、2004年7月18日出生,2018年4月辍学。主要参与施暴者两男两女,其中田某铭男、2003年10月29日出生,董某菲、女、2005年8月16日出生,为绥中县职专在校学生;齐某震、男2001年2月17日出生,赵某、女、2003年9月4日出生,为社会无业人员。

经查,双方均为同学或朋友关系,因田某铭怀疑被害人张某在背后传播其生活隐私,双方发生口角,并找来多人实施上述暴力行为。

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对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齐某震、赵某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人,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北青报记者 付垚)

【版权声明】本文由企鹅号作者Qnews创作,在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下属平台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