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在网上批警方丢案卷致使破案难被拘留,法院的判决亮了

作为二审法院,齐齐哈尔中院认为,刘向阳通过微博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富裕县警方执法行为的公开批评,并非发布虚构事实。十年来,近200亩林地被烧毁的事没解决,家庭夫妻关系也出现了变故。他说,个人名誉受损,工作单位传遍了,一些同事仍然对他心存芥蒂,希望富裕县警方通过齐齐哈尔当地报纸向他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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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向阳其人。图/潇湘晨报记者 耿志方

日前,收到胜诉的二审判决书,刘向阳情感复杂。

去年4月,他通过微博发举报视频,称富裕县公安局丢失案卷,导致自己林地被烧毁案件至今无法侦破,却遭遇拘留10日行政处罚。

刘向阳已经50岁,是富裕县一名公务员,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他称被警方带走过程非常不堪,“跟抓猪一样,你说这得多大错啊。”

他发起行政诉讼,一审判决驳回诉讼,上诉后发回重审,接着一审判定警方行政违法,最后二审判付国家赔偿,可谓一波三折。

【1】根源:186亩林地被烧毁

事情要从一片荒地说起。

24年前,刘向阳说他在二道湾镇合法购买了数百亩荒地,然后开始开荒。那一片都是旱地,只能种大豆。

到了2003年,国家提倡退耕还林,他把培育了几年的土地改回种树。

刘向阳记得很清楚,种的是杨树,品种叫小乘黑,一共种了334亩。和他一起,附近的耕地都种上了树。

考虑到种树并不需要过多打理且已雇人照看,他就很少去地里转悠。

眼看着树苗一天天茁壮成长,刘向阳心里也高兴。

但是,2009年,出了一场灾祸。那年,同在二道湾镇种树的当地人突然给他打电话,说林地着火了。

刘向阳纳闷了,这好好的怎么就起火了?当地人跟他描述,种水稻的张某国,在自家地里烧荒的时候,把附近的林地烧着了。

“那时候那附近就他一家在烧荒,当地人去现场的时候他小舅子也说了‘你现在查,烧死多少,明天开春给你补种多少’。”

刘向阳当即到二道湾镇派出所报警,之后又到刑警队报案,当时公安机关对放火人张某国及参与救火的群众和周边的农户做了笔录,勘测了起火点,到火烧现场调查取证。

“当时办案民警吴立新找证人谈话时,我都看见了。我听已故的张贵学说张某国和他儿子被二道湾派出所带去了,我特意到派出所去看了,也看到他们了。”

【2】推测:案卷丢失,致无法结案

直到2017年,林地被烧一事迟迟没有结果,刘向阳等不下去了。

虽然他觉得张某国可能不是故意放火,但是损失摆在眼前,这件事不能不解决。“烧了我186亩,按照国家赔偿标准,损失七八十万。”

当年4月,刘向阳到富裕县公安局反映问题,时任局长张学刚亲自接待了他。后来根据案件需要,富裕县公安局重新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刘向阳左等右等没等到反馈,觉得这不是个办法。

2018年1月份,他到富裕县相关部门反映问题,并得到答复:1.案件侦办过程中公安局办案人员存在失职行为。2.责成公安局成立专案组限期结案。

两个月后他接到富裕县公安局给的“处理意见书”:没有证据证实张某国放荒引燃你的林地,目前公安局正对此案开展调查。

刘向阳不满意,认为县公安局答复是顾左右而言他,胡说八道,“因为案件第一手资料被故意销毁,卷宗不全,所以才没有证据证实张某国放荒引发火灾导致结不了案。致使我的损失得不到赔偿。”

“这个结果是个别人渎职枉法造成的,还是公安局的不作为造成的,这仅仅是失职吗?”

为了要“一个公道”,他想到了一个新的办法寻求帮助:通过微博发布举报视频。

去年4月8日,刘向阳发布视频,指控富裕县公安局存在渎职行为,陈述理由,希望厘清案件、确定责任。

然而,正是这段视频,给他带来了更大的祸端。

【3】波澜:微博指控警方渎职被拘

“我叫刘向阳,是黑龙江省富裕县××居民,这是我的身份证。”

视频中,他戴着半边耳机,认认真真地将他此前的遭遇说了出来,并辅以他个人的林权证、他去上访的照片。

第二天上午,在富裕县政府312办公室,民警询问刘向阳,请他将微博视频删除。

刘向阳坚称自己发布的视频内容是真实的,同时说,“我现在不能删除。如果给我解决问题,我就删除,而且我认为我删除了就没有人管了。”

下午,富裕县公安局传唤刘向阳,理由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

“跟抓猪一样。”在接受潇湘晨报记者采访时,刘向阳回忆当天抓捕场景,说令他在同事面前非常难堪,声誉扫地。

他被拘留了10日。

刘向阳不懂了,在他看来,丢失案卷是人为,富裕县公安局存在渎职嫌疑,他反映这件事是行使法律赋予公民的检举权,是合法行为。

“公安机关弄没了案件证据后不思侦破案件,却将原告‘抓捕归案’,实在荒谬。”

【4】法院判决一波三折,终获胜诉

被拘留一事对他造成了很大影响,“同事们也不知道我是为什么被抓的,像躲瘟神一样对我敬而远之。”

刘向阳觉得这事实在太难受了,于是一纸诉状将富裕县公安局告上了法院,称富裕县公安局拘留他的行为违法,并要求富裕县公安局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和公开道歉。

2018年9月,富裕县法院驳回他的诉讼请求,原因是:视频中部分内容失实,其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所以被告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刘向阳被惹急了,他不服这个判决,铆足了劲要讨个公道,于是向齐齐哈尔市中院上诉。

经审理,齐齐哈尔中院于12月24日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结果为:撤销原判决,发回重审。

今年6月份,这个案子的新结果出来了:富裕县法院一审判富裕县公安局对刘向阳行政拘留十日的行为违法。

理由:被告没有举证原告怎样扰乱了公共秩序,被告未调查案卷是否遗失、遗失多少、遗失原因。

一波三折,他终于获胜,见到曙光。但他并未止步,几经思索,刘向阳决定再次向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同事们都觉得他“别人是撞了南墙才回头,你是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也有人苦口婆心劝他,“自古以来民不与官斗。”

刘向阳觉得自己有点“轴”,但也不全是,只是在这事上“轴”。

“平时我个人挺随和的,很多事都看得开。非原则问题,不是大是大非的问题,骂我两句我都不吱声走了。”

【5】二审: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

一纸诉状递到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中级人民法院。

这次,刘向阳的诉求专门增加了一条:要求进行国家赔偿。

“我不知道赔偿的标准,就要求1块钱。只要有国家赔偿,就会有赔礼道歉。”他仿佛和“赔礼道歉”一事杠上了,大有一种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感觉。

10月底,齐齐哈尔中院的二审判决下来了。

判决书明确提到:刘向阳系被告2009年立案受理的张某国涉嫌放火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该案件历经十年至今未告破,且该案卷宗确有部分材料丢失。

作为二审法院,齐齐哈尔中院认为,刘向阳通过微博发布视频的行为,是出于维护合法权益的目的,针对富裕县警方执法行为的公开批评,并非发布虚构事实。

判决结果为:维持富裕县法院行政判决,即判富裕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刘向阳一事违法。

齐齐哈尔中院同时判决富裕县公安局给付刘向阳违法行政拘留10天的国家赔偿金3159.4元。

刘向阳高兴不起来,并非因为钱,而是为了林地被毁,以及打行政诉讼的官司,早花费数万元了。

这十年,近200亩林地被烧毁的事没解决,家庭夫妻关系也出现了变故。

他说,个人名誉受损,工作单位传遍了,一些同事仍然对他心存芥蒂,希望富裕县警方通过齐齐哈尔当地报纸向他道歉。

潇湘晨报记者耿志方 温艳丽 实习生杨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