猞猁咬死鸡被打死,两男子获刑 检方:他们认罪认罚,不愿意请律师

针对此案,祁连山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应、王英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同时判二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75000元,在判决生效30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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猞猁属猫科,体型似猫而远大于猫,栖居在寒冷的高山地带,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猞猁(shē lì)咬死5只鸡,两名男子将其打死被判刑。

日前,发生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这一案件被媒体曝光,结果引发舆论争议。

在社交网站,有人戏称,下回再碰见身份不明的动物别轻举妄动,“先审审,你叫什么名字,从哪里来,属于几级保护动物,价值多少,打死你啥罪过?审完了再考虑是否下手。”

资深刑事律师谭敏涛指出,两被告人是否明知被害动物身份,为何没律师辩护意见?包括鸡的损失应由谁负担,需要厘清。

12月5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回复称两名被告人自行辩护,没请律师,认罪认罚,也没有索赔,详细情况需与法院联系。

随后,记者两次联系祁连山林区法院,表明采访沟通意图,截止发稿时未获有效回应。

【1】案发:咬死五只鸡的动物被打死

王英养鸡,在祁连山国家级保护区哈溪自然保护站80林班55小班内,养殖棚是借用李应家的。

今年2月9日,王英妻子吴萍发现,饲养在养殖棚内的鸡被猞猁咬死五只,于是她将其堵在养殖棚里,接着喊人来打。

李应将猞猁从料架下面赶出来,王英顺势一棒子将猞猁打倒了,随后两人一起用棒子将猞猁打死。

最后,李应将猞猁的皮剥掉,因无人食用,就将肉和皮交给前来观看的刘唐扔到了一个废旧地窖里。

他们当时可能并不知道,这一举动会为自己带来官司。

【2】猞猁: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9月25日,祁连山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提供的证据,包含祁连山分局立案决定书,李应、王英的户籍证明,两根木棒、猞猁毛皮的照片等。

其中,李应、王英供述与辩解的内容,在一审判决书上没有具体体现,仅称“归案后如实交待了犯罪事实”。

关于猞猁,宁夏绿森源森林资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一份鉴定书,名为“宁绿森司鉴字[2019]第161号”,证实被李、王二人杀害的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至于价值,鉴定称基准价值为每只人民币15000元,生态破坏价值为人民币75000元。

【3】判决:半年刑+75000元+赔礼道歉

10月18日,针对此案,祁连山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应、王英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作案工具木棒两根,予以没收;扣押的猞猁皮毛一张由甘肃省森林公安局祁连山分局依法处理。”

同时判二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人民币75000元,在判决生效30日内,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法院解释,这样判的原因是二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庭审中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法院同时指出,二被告人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对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平衡及野生动物的多样性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4】对话:他们没请律师,认罪认罚

12月5日下午,潇湘晨报记者联系了祁连山林区检察院,与一名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

潇湘晨报:被告人没有律师?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我们是公诉机关。据我所知,有告诉他请律师,但是他不愿意请。

潇湘晨报:那谁给他辩护?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自己辩护的。

潇湘晨报:他们知道被打死的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吗?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肯定知道,因为那是(国家级)保护区,相关的(自然)保护站每年都会进行宣传。

潇湘晨报:如果不打,鸡的损失谁负担?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这个,我已告诉他,找当地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可以给他依法进行补偿。

潇湘晨报:他们有进行索赔吗?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截止目前为止,我知道的情况是没有索赔。不就5只鸡嘛。

潇湘晨报:起诉时候,有考量被告的动机吗?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考量过。

潇湘晨报:明知是国家保护野生动物而故意杀之?

祁连山林区检察院工作人员:那肯定。一审判决已生效,当事人是认罪认罚的。具体的你可以和祁连山林区法院联系。

记者随后两次与祁连山林区法院联系,表明意图,截止发稿时未获有效回应。

(文中所涉姓名均为化名)

潇湘晨报记者耿志方实习生朱文静 杨丽英 林颖娴 赵鸿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