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操不是问题,自愿自觉自律是关键

李晓亮

强制,不是个好词。但如不分青红皂白,不问任何情由地“反强制”,也会落入表错情的尴尬。

比如有“合法强制”,执法时的强制措施,乃至打击违法犯罪时的“合法暴力”,是保证执法有效的必要基础——没人乖乖认罪伏法。

还有义务性“强制”。好逸恶劳,偷奸耍滑,“占便宜没够,吃亏难受”,更符合人之天性。所有自律他律都是反人性的。没有考核惩戒方面的强制倒逼,义务和责任,都成空谈。

军人有天职,学生也有。上学就有考试,不合格就会惩戒。但“南京一高校被指强制晨跑,校方:未定方案”,还是成为热议话题(12月6日澎湃新闻)。近日,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学生网上爆料,该校强制规定晨跑打卡,未达要求直接判定体育成绩不及格。学校体育部回应未发布文件,方案仍在讨论中。

爆料学生群情激奋,似乎学校十恶不赦。但从不少认真看了视频内容的网友反馈看,倒有点像此前“病母想见儿最后一面,失联20年北大博士后:清官难断家务事”。当时网友引郭德纲雷劈名言:“不明白任何情况就劝你大度的人,要离他远点,否则雷劈他时会连累你。”

网友先大度,不预设立场。当然海外失联,是忘恩负义,还是另有隐情,外人不知,不便置喙。但“悲情跑操”一事,却再明白不过。作为学生,晨跑早操,运动锻炼,野蛮体魄,文明精神,本就是在“寒窗”本义之列。

而动静之大,“冤情滔天”,让你误以为逼着人每天必须晨跑十几二十公里呢?结果呢——“三圈”。最多一公里出头,慢跑下来哪怕几岁小孩都没问题,何况精壮大学生?若连三圈都跑不下来,本就成绩不合格,评优受限也是情理之中。且从流传截图看,也非要求每天必须,而是一周一学期多少次,完成后即自愿,并无强制。

舆情起,校方认怂“暂未定,未公布”。大可不必。如一周两三次,一次一两公里,或一学期才百十公里,已是最低体测要求——一般跑者周跑量都数十公里。唯一需酌情通融的,是冬春雾霾爆表,夏秋雷暴强对流,晨跑夜跑还是白天跑,不应规定太死。学生根据天气、身体,自行决定,总量控制即可。当然,看过那些一包背满打卡手机骑车代刷作假的,或也能理解学校统一时间统一督促的无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