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丨北大教授与多人发生不正当关系,仅仅开除就够了吗?

只有解聘,忽视了不正当性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用职务之便的“诱奸”等问题。

特约作者 | 熊志

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钱逢胜涉嫌性骚扰女学生事件尚未冷却,北大再曝性丑闻——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助理教授冯仁杰被人公开举报,称其与多名女子存在不正当关系。

随后,北大通报了事件处理结果:撤销冯仁杰教师资格,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予以解聘。

和上海财经大学一样,北大的处置还算干净利落,但正如很多网友所质疑的,仅仅解聘就够了吗?

仅仅解聘,代价是否太轻

根据举报者的自述,她原本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去年经人介绍和冯仁杰相识,不久就建立了恋爱关系。但后来发现,冯仁杰“插足本科生,出轨已婚女,同时劈腿数十人!”

举报者微博内容

举报信息则显示,被冯仁杰欺骗的不少是女大学生,包括他已经离婚的前妻,同样曾是北大的学生。

能同时骗到这么多人,除了博导的身份外,冯仁杰的套路也不容忽视。比如他多是挑一些涉世未深的学生下手;通过立人设让人放下防备;交往之初就强调着急结婚,以表真诚……

如今东窗事发,冯仁杰的“渣男”面目彻底曝光。当然,和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钱逢胜不同的是,同样是被开除,钱逢胜的问题不止是违反师德,还涉嫌性侵犯罪,一旦坐实,还将领到刑罚。

至于冯仁杰,目前没有直接的性骚扰证据,只是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北大发布情况通报之后,公开举报的微博博主“@北大冯仁杰事件受害者”表示,为北大点赞,对处理结果满意。不过,把女学生当猎物的事件在高校不断上演,仅仅作解聘处理,代价是否太轻?

要知道,受害者尽管都已成年,同冯仁杰进行交往乃至发生性行为,是成年人的自主决定,但冯仁杰身份特殊,手握各类学术教育资源,考虑到双方之间的权力关系的不对等,交往和性行为决定,未必是建立在完全同意的基础上。

事实上此前长江学者沈阳被举报性侵,举报信中就特意提到,“本文提及的性侵,并非严格的法律意义上的概念,而更多的是师风、师德意义上的概念。”

这句话道出了国内高校对性骚扰问题的处理困境。老实说,如果将冯仁杰的行为,仅仅限定在师风、师德的框架内看,那它就是个道德命题。情感欺骗得再厉害,除了开除,受害者只能骂一声渣男。

这种惩戒的尺度,其实是忽视了不正当性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利用职务之便的“诱奸”等问题。

关于这点,正如此前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所言,教师与学生发生性行为,常被指控为利用职务之便“诱奸”女性,而被指控人往往以“女方同意”为辩解,很少有案件会真正进入到司法程序之中。他认为,法律虽不可能改善人的道德水准,但至少要对严重的道德不轨进行规制。

具体到本次事件来说,被骗女生是未成年人,冯仁杰的行为是否应该进入司法程序,还有待调查。只是要提醒的是,仅仅解聘还不够;仅仅当做道德问题来批判,同样远远不够。

对待师生两性关系,其他地区和国家有多严

2014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被当做高校教师不得有的禁止事项明列出来。

可见,涉及教师和学生的不正当关系,更倾向于将其限定在师德的框架内,约束和惩戒力度相当宽松。这一点,和其他地区和国家形成了鲜明对比。

以中国台湾地区为例,早就设立了“利用权势性交或猥亵罪”,其中明确规定:

对于因亲属、监护、教养、教育、训练、救济、医疗、公务、业务或其他相类关系受自己监督、扶助、照顾之人,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处六个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将利用权势或机会为性交者入罪,正是因为像师生之间,乃至业务上下级之间,双方的关系并不是对等的。

女方同意未必是真的两情相悦,可能是因为不平等而“被迫”的结果。出于保护弱势者考虑,才会对权势者严加约束,避免掩盖在爱情幌子下的实质性剥削。

而且,别说可能涉及到违法犯罪的权势性交了,就连普通的师生恋,台湾地区在2011年就通过一纸禁令,进行了明确禁止。

欧美等国外地区的高校,禁止师生恋早已成为共识。几乎所有的美国大学教师和工作人员手册里都有这样一条规定:严禁教师去“招惹”学生,或者更明白地规定不准和学生有任何的浪漫或两性关系。

哈佛大学校内景

如早在1984年,哈佛大学就率先颁布了禁止教授和其直接授课与指导的学生之间有浪漫关系的规则。

此后,禁令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没有直接授课、指导关系的师生,自愿的恋爱或性关系同样是不被允许的。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媒体对哈佛、麻省理工等六大高校的梳理,为了避免教师对学生的性骚扰,它们还对性骚扰进行了精确、详细的定义。同时,为学生提供性骚扰知识的培训,校内还设有专门处理性骚扰的部门。

内地大学对“师生恋”太宽容,要及早纠偏

内地目前没有类似权势性交的法律规定,如前面提到,只要不涉及性侵或强奸,像冯仁杰这种教师和学生的不正当性关系,只会按照有悖师德处理。

而且别说是权势性交入罪,在对待师生恋问题上,内地的整体环境都是相当宽容的,禁止师生恋至今都没有形成统一的共识。

比如2015年南京审计学院发布《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实施办法》,将师生恋列入禁止清单,就曾引发过不小的争议。

反对禁止师生恋的声音,基本都是考虑到大学生已经成年,拥有恋爱自由。但问题在于,结合大量的案例来看,这种所谓的恋爱自由,经常只是一种理想化的设定。

现实中,手握学术教育资源的老师,想要利用强势关系地位,哄骗那些无权无势的学生,实在太容易了。

更为讽刺的是,在对师生恋过度宽容的同时,对受害者反而会出现苛刻的一面。比如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钱逢胜涉嫌性骚扰女学生风波中,不少网友反过来质疑受害者,为何大半夜上男老师的车等等。

用放大镜来寻找受害者身上的缺陷。这种追求完美受害者的荡妇羞辱文化,是彻底无视师生之间关系不平等的事实。

可借鉴先进经验,明确禁止师生恋,甚至将权势性交入罪,不仅能够让“狼师”心存忌惮,也有利于教育公平。

因为师生之间的恋爱或者不正当关系很可能影响到教育、学术资源的分配,对其他无辜学生,构成“不正当竞争”。如果考虑到恋爱关系破灭后,学生为了报复可能会诬告教师。禁止师生恋,这对教师也是一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