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过生日燃放烟花爆竹,商河警方开出2020年首张罚单

2020年是济南市出台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的第三年,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然而仍有少数群众忽视了禁放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这不2020年元旦刚过,商河就有一男子因违反禁放规定而受到了处罚。

2020年1月2日12时左右,商河县公安局开发区派出所接到群众反映,在商南工业园科源街喜香园餐厅门口有人燃放礼炮。

就此,民警及时出警赶到事发地进行查处。经过了解,当日,男子刘某勇在喜香园餐厅给孩子举办庆生宴,为增加喜气燃放了两箱12发浏阳礼炮。民警依法对刘某勇进行了传唤,其如实交代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据悉,刘某勇长年在外务工,因其孩子过生日,于是够买了两箱礼炮在饭店开席时燃放以增加气氛。鉴于民警到达现场后,刘某勇及时停止燃放行为,依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开发区派出所给予刘某勇罚款200元处罚。这也是2020年全市开出的首张禁放罚单。

在此,公安机关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认真遵守禁放规定,主动参与到禁放行动中来,共同度过平安和谐的春节。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通讯员 刘健 王士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