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扶余检察:2起涉恶案件被提起公诉,18人获刑

扶余检查消息,近日,由扶余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某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被告人闫某等9人恶势力犯罪案件在扶余市法院公开宣判。扶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田志军、第一检察部主任苗洪杰、副主任连军英出庭履行职务。扶余市法院支持了检察机关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2起案件共18名被告人均获刑,最高被判处15年有期徒刑。
图片
庭审前,检察长谭猛、副检察长田志军带领办案组成员严格审查卷宗、召开专门会议研讨案情,使案件处理得到快速高效推进。同时,扶余市检察院高度重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工作,坚持提前介入参与联席会议,强化证据规则提高办案质量,并对侦查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力保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时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为确保公诉质效,在庭审前制定出庭预案、撰写公诉意见书及答辩提纲,并参加庭前会议讨论程序性问题及概括证据分类目录等问题,明确了争议焦点,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团队结合案情以一事一证的方式对本案所有证据进行了举证质证,在辩论阶段对各被告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所犯罪名、所起作用大小进行分析论证并发表量刑建议,以充分的证据、严谨的论证、缜密的逻辑逐条指控犯罪均得到法院的支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扶余市检察院院领导带领专业化办案组办案,以解剖麻雀的态度审查案件、规范工作,不仅保证了涉黑涉恶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发展,也为今后办理此类案件树立了标杆。2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宣判充分彰显法律的严肃和公正,体现了扶余市检察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社会治安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