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两省管干部主动投案之后

据辽宁省纪委监委6日消息:辽宁两名省管干部主动投案之后,赢得了悬崖勒马的最后机会,获从轻处罚。
这两名省管干部分别是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委书记邢宝君、本溪市平山区委书记姜广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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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宝君(资料图)
辽宁省纪委监委通报称:经查,邢宝君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向领导干部赠送礼金。
姜广齐则“理想信念缺失,无视党纪国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私营企业主财物”。
问题通报中强调,两人均构成职务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应予严肃处理。
但是,鉴于二人主动投案,“且积极配合审查调查工作,如实说明其违纪违法问题,全部上交了违纪违法所得,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对其可予从轻、减轻处理”。
邢宝君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专技十三级;姜广齐也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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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广齐(资料图)
二人的问题通报后,辽宁省纪委监委配发了短评,其中写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的一贯方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监察法规定,对主动交代、自动投案的违纪违法人员,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姜广齐和邢宝君主动投案后被组织给予从轻处理,也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邢宝君在悔过书中说:‘我下定决心选择相信组织、相信法律法规,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正是这一选择为他赢得了悬崖勒马的最后机会”。
“对于违纪违法党员干部来说,执迷不悟必途穷,迷途知返方自新,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下和政策感召下,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要认清形势,及早回头,放下思想包袱,摒弃侥幸心理,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才是唯一正确的出路”。
据公开简历,邢宝君出生于1960年4月,山东茌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科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毕业后曾留校工作,担任过阜新矿业学院团委副书记、电气工程系党委副书记兼副主任等职,还曾任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党委副书记。
2013年,邢宝君转任辽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2015年重回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任党委书记,直至此番被处理。
姜广齐出生于1964年1月,1983年参加工作,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曾在本溪满族自治县工作多年,2013年至2017年间曾任本溪满族自治县县委副书记、县长。2017年转任本溪市平山区委书记,直到此番被处理。
来自本溪市平山区政府官网的消息显示,姜广齐最近一次公开露面是在去年12月19日。当天,平山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幕,姜广齐出席闭幕会时还曾表示,“要凝心聚力惠民生,在维护群众利益上彰显新作为;要履职尽责强素质,在加强作风建设上树立新形象”。
撰稿(xjbzse)/新京报记者 王姝 校对 李世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