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泰宁:微信建群组织赌博 非法获利触法领刑

福建省泰宁男子建立微信群组织摆水赌博,从中营利,最终被绳之以法。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吴某良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年初,被告人吴某良以“祖先生”为微信名代理了“逗鱼”棋牌手机软件,建立“一生正气”微信群组织摆水赌博。期间,吴某良共组织邓某、汤某、温某等57人在该群内赌博,参赌人员赌博时要先向吴某良购买“钻石”才能进入网站在手机上摆水赌博,摆水为十把一局,一局结束后软件会自动结算每个玩家的输赢积分,一个积分代表人民币一元,赢的最多的人就把输赢的结算图发到群里,同时把自己的支付宝或者微信收款码发到群里收钱,再根据其他玩家赢的积分分给其他人。如果参赌人员玩输了不支付赌资的,由吴某良支付。据微信数据统计,57人参赌以局次计算赢点获利共计人民币501893元,吴某良通过卖“钻石”非法获利人民币2000余元。2019年3月14日,被告人吴某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良以营利为目的,违反社会管理秩序,利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并提供给他人组织赌博,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据此,该院根据本案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廖长春)

编辑:杨智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