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黔西南州检察机关最近比较忙!

来源 |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小知识
2018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教育部发送高检建〔2018〕1号检察建议书。这是最高检认真分析办理的性侵中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犯罪案件,针对校园安全管理规定执行不严格、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不到位,以及儿童和学生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缺位等问题,历史上首次以最高检名义发出的检察建议。因编号为第一号,所以称之为“一号检察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黔西南州检察机关积极行动,下面请跟随小编一起去看看他们近期做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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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
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
12月29日晚,黔西南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青、黔西南州教育局局长梁喜明等人联合组成督导组先后深入兴义市第一中学、兴义市第四中学督促检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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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义一中
督导组仔细查看了宿舍、食堂、保卫室等重点区域,通过随机与学生、宿管老师深入交流,翻阅相关资料、记录等方式,充分了解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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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兴义四中
督导组围绕学校贯彻“一号检察建议”情况,对校园门禁制度、一键报警设备、教室环境、学生寝室管理制度、食堂管理等方面进行重点督导检查,尤其详细了解了女生宿舍是否封闭管理、管理人员是否为女性,其他人员是否能随便出入,食品安全卫生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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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兴义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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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3日,兴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英、兴义市教育局局长李成贵深入兴义市第八中学督促检查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督导组通过随机与学生、宿管员、门卫安保员深入交流,查阅相关资料、外来人员出入记录等方式,了解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采取的措施、安全设施配置情况等内容,并就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No.3
兴仁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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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9日至2020年1月6日,唐力检察长带头随机对兴仁市城南街道幼儿园、兴仁市第六中学、兴仁市第九小学、兴仁市第一中学进行了随机暗访,查看了安全管理台帐,出入校园登记是否规范全面,查看教学楼、宿舍楼道及校园公共区域安装监控是否安装监控,请校长汇报组织教职员工学习“一号检察建议”及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工作情况,随机询问学生,学校是否实行女生宿舍均由女职工担任宿管员等。
No.4
贞丰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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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贞丰县人民检察院与县教育局组成联合督导组,到校园安全管理较为薄弱的学校,就学校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工作情况开展深入督导检查。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冯成诚、县教育局安全办负责人刘翔尧及有关人员参加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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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5
安龙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1月2日,安龙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安龙县教育局先后到安龙县第一中学、安龙县第五中学、安龙县栖凤二小、安龙县栖凤二幼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门督导检查。督导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与教职工谈话、查看校园监控视频是否正常使用、有无死角;出入人员登记表是否登记完善;校园围墙、消防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宿舍是否严格管理;学校是否开展防性侵等法治自护教育;学校是否严格管理教职工等进行了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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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6
普安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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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29日至30日,普安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全体法治副校长到全县14所学校对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一号检察建议”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在思源学校,督导组通过查看门卫室、视频监控室、学生宿舍、食堂等场所安保情况,查阅档案资料,并与教师、宿管人员、学生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学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以及存在的问题,共同研究防范措施。据悉,此次活动中该院全体法治副校长共深入县域内14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重点督查,发现问题28个,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建议28条。
No.7
晴隆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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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未检工作人员联合县教育局学生安全管理中心、食品安全、营养办的相关领导对全县学校进行督导检查,随机抽取了5所学校,对校园保卫室、食堂、宿舍等进行了督导检查。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了新建大楼处存在监控盲区、校门口车辆慢行牌不明显、学生住宿安排不合理、来访人员未进行人员身份登记等安全隐患,以上问题均当场指出,并且要求学校及时整改,同时将问题反馈其他学校,对照检查及时完善,填补安全漏洞,为在校学生营造了安全的校园环境。
No.8
册亨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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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日,册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胡兴燕、岑如山副检察长与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潘昌华等一行六人深入册亨县第二中学对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开展督查。检查组一行从安全保障、宿舍管理、法治教育、失职之责、州长指示五个方面开展督查。胡兴燕代理检察长希望学校持之以恒抓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校园安全。
No.9
望谟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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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下午,望谟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孙国祥、专职委员会委员韩济泽、未检办负责人王宁联合县教育局副局长罗世军、安全办主任向杨一行数人先后来到望谟县中等职业学校、望谟县实验高中、望谟县五中、望谟县实验小学、望谟县王母幼儿园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开展专门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