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
承担着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保护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任
其执法权威神圣不容侵犯
阻碍执行职务
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执法权威
面对这种挑衅,
公安机关坚决维护民警的执法权益!
严厉查处辱警、袭警等行为
坚决向辱警、袭警等违法犯罪行为“亮剑”
袭警辱警
伤害的是警察的身体人格
破坏的是法治秩序
1月10日晚上,广昌县公安局民警对辖区某宾馆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宾馆服务员没有按规定对入住旅客进行登记。
民警依法传唤前台服务员揭某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揭某拒不配合,对民警的问话和再三警告置若罔闻。
在民警对其强制传唤并带上警车过程中,揭某不停辱骂民警,在反抗中咬伤民警的手指。
随后,揭某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2020年1月10日,
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
专门惩处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规范性文件
《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对适用暴力袭警的情形、
从重处罚的情节等内容予以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出: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实施下列行为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的“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1.实施撕咬、踢打、抱摔、投掷等,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2.实施打砸、毁坏、抢夺民警正在使用的警用车辆、警械等警用装备,对民警人身进行攻击的;
对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虽未实施暴力袭击,但以实施暴力相威胁,符合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
醉酒的人实施袭警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警方提醒
敬畏法律,尊重执法者
对于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人员
警方将一律依法严惩
全力维护民警的执法权威与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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