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一小区,车在停车位却吃了罚单,20多辆车中招!

车子明明停在停车位上
竟被贴上了罚单
这是怎么回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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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沧区海新阳光公寓二期店面边上停车位内20多部车“吃”了罚单。多名业主联系晨报记者反映,车长期停在物业施划的停车位内,从未被贴过罚单,为何当日却被贴了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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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争议四起
记者当日下午前去一探究竟
车主:车在停车位内被贴单
当日15时许,记者在阳光公寓二期店面外广场上看到,店面外的广场上用灰色漆施划了不少停车位,停车位内几乎停满了车辆,还不时有车辆驶来停放。
记者发现,这些停车位内停放的车辆,几乎都被贴上了罚单。记者统计,整排店面前面停车位内的20多部车辆都“吃”了罚单。店面门口没有划线的区域,也停放着很多车辆,这些车却没有被贴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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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子好好停在划线区域内,却被贴单,随便停在店面门口的却没有事。”店铺业主蔡先生的两辆车同时被贴,他哭笑不得地说,“都不知道车子该怎么停了。”
那么,这些罚单
真的是交警“随意”贴的吗?
原因其实是——因占用人行道被处罚
海沧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日交警在阳光公寓二期附近巡查时,发现该店面门前广场上的车辆虽停放在划线区域内,但未按规定停放,许多车辆车身超过三分之一的部分侵占人行道,并占用盲道
该负责人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因此交警便对现场违停车辆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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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群众反映的“未停放在划线区域内的车辆反而没有被贴单”的问题,海沧交警表示,这些车辆停放区域属于小区内部,非市政道路。
根据《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
小区内部车辆停放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对违反规定停放机动车的,应及时予以制止,不听劝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其改正,并有权处以一百元的罚款;因不当停车造成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区域管理秩序后果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将该车辆拖至指定的地点并告知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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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负责人表示,若发生店铺业主门面被车辆挡住的情况时,建议业主向物业管理处及时反映,物业管理处有义务保障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
这下大家可都看明白了吧
最后提醒大家
停车不随意,做个好司机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来源:海西晨报
海西晨报见习记者:许丽君 记者:庄乌沉
编辑:杨欣 审核:蔡文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