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627余万元!惠及三明这4个村!这一项目实施方案获得批复……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鉴于土壤在农林业的重要性

应对水土流失问题至关重要

抢抓我市列入全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

修复工程试点机遇

坚决打好水土流失治理攻坚战

最近又传来好消息!

三明这4个村子受益了

总投资627余万元

又一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实施方案

获得批复!!

根据市山水办《关于加快推进三明市2018年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的通知》(明水办〔2018〕4号)精神,我局组织专家对《闽江上游沙溪流域明溪段(2019年夏阳乡)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基本同意专家组的技术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1

项目业主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2

建设地点

夏阳溪支流下坂溪和台溪支流上桥小溪2条小流域,涉及夏阳乡辖内杏村村、下坂村、紫云村及陈坊村4个行政村。

3

建设内容

(一)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0.0hm2,其中封禁1018.98hm2,水保林31.02hm2,水土保持生态园1处。

(二)结合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2条、水系长度3.15km。主要是实施新建生态护岸1.552km、河道清淤0.30km、河岸生态缓冲带0.353km等的内容。

4

建设年限

施工总工期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0月。

05

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627.01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492.0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自筹解决),其中水保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工程)投资为362.19万元。

6

相关要求

(一)具体建设内容、投资和措施设计等意见和要求,详见附件与《实施方案》。

(二)严格按照市山水办《三明市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明山水办〔2018〕2号)和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第一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建设资金的通知》(明财(建)指〔2018〕121号)等有关要求,积极落实配套资金,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抓紧开展财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各项治理措施按序时进度推进,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

(三)根据市山水办《三明市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资金管理办法》(明山水办〔2018〕3号)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三明市水利局

2020年1月8日

▍来源:三明市水利局

▍新媒体编辑:傅荣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