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高院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殴打公交车司机、未成年人高空抛物

1月14日,海南高院发布了2019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包括刑事案例4件、民商事案例3件、行政案例1件、环资案例1件、执行案例1件。据了解,这些案例涉及扫黑除恶、保护民营企业、涉外合同纠纷、海洋行政公益诉讼、拒执罪等热点案件,也有套路贷、殴打公交车司机、未成年人高空抛物、永和豆浆商标侵权、征收补偿款等老百姓关心的法律案件。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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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约2.7亿 涉外案件调解结案

2019年1月4日,申请人法国巴黎银行向海口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称其和被申请人光汇宝石油轮有限公司之间有借贷关系,被申请人为此提供其名下香港籍“光汇宝石”油轮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由于担保人发生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违约事由,申请人依约宣布所有贷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立即到期。接到申请后,海口海事法院依法核查船舶基本资料,裁定准许法国巴黎银行的诉前海事保全申请,并作出扣押船舶命令。经鉴定,“光汇宝石”轮估计价值6000多万美元,是海口海事法院扣押的规模最大、价值最高的船舶。2019年1月28日,原告法国巴黎银行向海口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光汇宝石油轮有限公司偿还借款等费用共计人民币2.7亿余元。海口海事法院立案受理后公开审理了此案。经过多轮调解协商,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公司同意以该轮拍卖价款偿还欠款。

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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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豆浆商标侵权被判赔偿

2012至2014年,永和食品(中国)有限公司经商标局核准注册了“永和豆浆”商标并取得了商标专用权,核定使用在第43类的“餐厅、快餐馆”等服务上。

2016年6月,经永和公司授权,原告上海弘奇永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取得了上述四枚注册商标的独占使用权,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商标授权许可期限自2014年4月7日至2024年2月27日止。被告临高明瑞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店面位于海南临高县临城镇。弘奇公司诉称,明瑞公司未经其合法授权许可,在提供餐饮服务过程中擅自在店招门头及店内外宣传广告和点餐单上多处使用了“永和豆浆”字样,其行为使消费者混淆了商品和服务的来源,构成侵权。

法院判决明瑞公司在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弘奇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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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返还?

2015年9月,三亚市对东岸村棚户区进行改造,并公布了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补充方案。两个方案均对“转户村民”“其他情形人员”的认定作出了规定,“其他情形人员”的安置补偿标准低于“转户村民”的标准。

2016年8月,三亚市吉阳区政府与符某雄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支付房屋征收补偿6773808.90元。之后,吉阳区政府审查后认为符某雄不属于“转户人员”,而属于“其他情形人员”,遂要求符某雄返还征收补偿款145.5万元,符某雄向吉阳区政府返还了50万元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政府返还50万元补偿款。

法院查明,符某雄一家于1991年从半岭村迁入东岸村委会丹州六组,户籍亦随之迁入,他家此后一直居住生活在丹州六组,享有该村委会集体福利待遇,在原户籍地没有土地承包权,并非“空挂户”或“寄挂户”。

法院认定符某雄具有丹州六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判决吉阳区政府向符某雄返还50万元补偿款。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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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企业家 从“无期”到无罪

1995年7月至1996年7月,圣荣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仁在公司严重负债的情况下,通过中间人向海南中强实业开发公司借款。中强公司总经理李某强于1995年至1996年转账1300万元给圣荣公司。借款到期后,经多次催还未果,李某强无奈报案。

一审法院认为,魏某仁虚构圣荣公司开发可视电话机、锂电池等科技项目资金不足的事实,向李某强借款1300万元,并且开具虚假汇票和空头支票以逃避还款,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遂判处魏某仁无期徒刑。二审法院核实证据后查明,圣荣公司借款是因为流动资金不足,魏某仁将借款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在案证据不能证实魏某仁借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也不能证实其虚构事实、故意逃避债务的行为。

法院终审认为魏某仁构成合同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此,法院依法宣告魏某仁无罪。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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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执行“老赖”被移送公安机关

黄某和林某产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林某拒不给付30万元应付案款,申请执行人黄某向海口市龙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林某在判决生效后通过中介以187万元出售涉案房产,且该房产已过户给他人。法院立即将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通过某APP在林某“熟人圈”弹窗曝光。

林某履行了部分案款后承诺分期付款,但其付了19万元后未再履行。法院遂对林某司法拘留15日,林某仍拒付案款。法官认为林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遂将林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的材料移送至海口龙华公安分局,该局对林某立案侦查。林某家属联系法院偿清余款,双方当事人和解,警方决定对林某取保候审。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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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判处死刑涉黑案

2006年以来,以符聪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临高加来、美台地区逐渐形成并不断扩张实力。该组织共实施贩卖、运输毒品、开设赌场、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非法采矿、操纵选举等违法犯罪活动39起,攫取非法经济利益1000余万元,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该组织还通过插手民间纠纷强占土地,通过操纵选举把持基层政权,暴力夺取了某搅拌站的供料运输权,暴力垄断了当地纸箱销售市场。

法院经审理判处符聪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其他成员有期徒刑四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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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涉黑“套路贷”案件

2016年年初,赵建灏等人先后成立海口伍洲信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聚海鑫实业有限公司,利用“套路贷”模式非法敛财。

赵建灏等人利用“套路贷”实施暴力催收,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拘禁、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系列违法犯罪活动,涉案金额达2.47亿元。

法院以赵建灏等18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非法经营罪等多项罪行,依法判处赵建灏有期徒刑22年,判处其他17名被告人三年至二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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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首例 海洋行政公益诉讼

文昌检察院在文昌冯家湾调查时发现了大量违法定置网,该院于2018年4月向文昌市农业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对辖区内定置网进行清理,并处罚非法捕捞行为。文昌市农业局开展了专项清理,但检方发现当地部分海域内仍有违法定置网,遂于2019年1月以文昌市农业局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为由诉至海口海事法院。法院确认文昌市农业局对其辖区海域内的违法定置网未完全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责令该局限期履行查处定置网的法定职责。

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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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公交车司机获刑

2018年12月27日12时30分许,陈某荣在海口市港澳开发区登上30路公交车准备前往海口西站。陈某荣上车后因车费问题和司机发生争执,当车行至海口西站时司机提醒陈某荣下车,其未理会。

当日13时50分许,该车行至海甸五西路万福新村附近时,陈某荣到驾驶座旁质问司机耽误其时间,并辱骂司机。在车辆仍在行驶时,陈某荣朝司机的左脸打了一巴掌。被打后,司机立刻将车停稳并报警。

经审理,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陈其荣有期徒刑四年。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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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高空抛物 监护人被判赔7万余元

七旬老人纪某退休后与丈夫到琼中湾岭镇某小区居住。2019年1月22日早上,从该小区楼上扔下来三盒纸盒包装的牛奶,其中第二盒砸中纪某头部。经查,牛奶盒是一租户家的9岁男孩袁某某从21层住房窗户扔的。纪某被诊断为颈椎不稳,患脊髓型颈椎病。纪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赔偿8万余元。

经鉴定,纪某的伤情构成了十级伤残。法院判决男孩的监护人向纪某赔偿各项损失共7万余元。

来源:南国都市报编辑:王彩玉审核:陈钟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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