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骑车撞栏杆身亡 家属把同桌吃饭者告上法庭

春节临近,亲朋好友间的聚餐也越来越多了,聚餐难免要喝酒。虽然大家都知道喝酒要适量,但还是有人会喝多。要不要把酒喝多的人送回家,怎么送?是个大问题。最近,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就审理了一起与此相关的案件。醉酒的人回家路上不幸身亡,同桌吃饭的人被告上法庭。

2019年5月,南京溧水区洪蓝街道居民蔡某,受邀和同村几个熟人聚餐。桌上一共七个人,包括蔡某在内的三个人喝了酒。饭后,蔡某骑上两轮电动车,独自回家,不料开出去没几公里,就撞上了路边栏杆,不幸死亡。经检测,蔡某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每百毫升180毫克,远远超过醉酒标准。

同桌喝了酒的杨先生说,当时大家就是正常喝酒,没有特别劝酒。“当时我喝了五六两白酒,蔡某喝的比我多。”蔡某的妹夫徐先生后来了解到,当天蔡某喝了八两白酒,还喝了两三瓶啤酒。同桌吃饭但并未喝酒的李先生告诉记者,散席时已经是晚上9点,他提出来送蔡某回家。“蔡某说他不要紧,没喝多,可以自己回去。”

家属认为,同桌吃饭者明知蔡某大量饮酒,却没有护送他回家,对蔡某的死亡负有一定责任。蔡某妹夫徐先生说:“既然同桌的人要送他了,说明已经知道他喝多了。在这种情况没有有效劝阻,最后还是让蔡某一个人走掉了。”

蔡某的家属将同桌吃饭的其他六个人全部告上了法庭,索赔各项损失总计158万元。

对此,审理此案的法官表示,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对于醉酒者,聚餐组织者、同饮者负有一定的劝阻、照顾、护送等义务。该案的一个争议点,正是同桌吃饭的人有没有尽到相关义务。目前,溧水区法院正在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

该案的审理法官、溧水区法院民一庭审判员何洋表示,护送醉酒者回家,务必要将醉酒者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如果只将醉酒者送到离家不远的地方,从护送者离开到醉酒者回家,中间会出现一个危险的空白时段。“在这段时间内,醉酒者可能会因为意外情况而出现伤亡。这个时候护送者就没有尽到相应的义务,还是要承担侵权责任。”

2009年2月,南京就发生过这样的案例。当时,檀某打车护送喝了酒的朱某回家。出租车开到离朱某家还有30米的巷子口时,朱某表示自己下车回家。不料,朱某实际上没有回家,而是倒在路边不幸冻死。经过审理,南京市浦口区法院一审判决檀某赔偿死者20%的损失。

法官还表示,如果醉酒者独自居住,护送者千万不要将醉酒者送到家后就立即离开。“护送者一定要留下来照看醉酒者,或者通知醉酒者的家属前来照看。”法官表示,2018年5月,南通男子赵某和三名朋友聚餐喝酒,散席后朋友将赵某送回了家、扶上了床。由于赵某独自居住,在床上发生呕吐,呕吐物堵塞呼吸道,不幸窒息死亡。事后经当地法院调解,三名朋友赔偿赵某家属14万元。

法官提醒,除了因为没有尽到安全护送义务而需承担法律责任外,还有三种情况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然劝酒诱发疾病的;三是饮酒者驾车没有劝阻、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微评:教训千万条,适量饮酒要记牢

虽然发生事故之后,聚餐的组织者、同饮者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从众多的案例来看,不管其他人承担什么责任,饮酒者、醉酒者本身要承担最大的责任。因此归根结底还是一条:饮酒要适量,千万别贪杯。春节马上就要到了,呼吁大家在聚餐时,文明饮酒,切勿劝酒。

来源:江苏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张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