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商洛一男子酒后打伤小吃店员工并袭警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1月16日,陕西商洛市商南县公安局微博通报称,近日,商南县富水镇富水街社区沈某某酒后因一碗酸菜肉面故意损毁保食洁小吃店物品,打伤员工周某,且拒不听从处警民警劝阻,还借酒发疯暴力袭警抗法,最终被商南县公安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以寻衅滋事对沈某某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一千元罚款。目前,沈某某已被送往商南县行政拘留所。涉嫌妨害公务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20年1月13日22时许,该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在本人的小吃店打砸东西,还将本人打伤,要求处理。”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处警。经查:2020年1月13日22时44分许,沈某某酒后到商南县富水镇富水街保食洁小吃店吃饭,因太晚该店要打烊沈遂与员工周某发生争吵,沈某某用脚踢店内的餐桌,致餐桌上物品散落在地,同时用拳头打伤周某面部。经诊断:周某左侧鼻部骨折并周围软组织肿胀,双侧上颌窦炎,双侧下鼻甲肥大。民警处警时沈某某不但不听劝阻,还趁民警不备用拳头击打、踢蹬民警辅警,后又借酒发疯抱住民警腿部叫嚣,引起众多群众围观,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其行为严重阻碍了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

民警温馨提示:春节来临,举国欢度节日。适量喝酒是怡情。切莫因酗酒滋事抗法,造成无法弥补的悔恨。1月10日“两高一部”联合发布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指导意见规定:袭警从根本上损害的是国家法律尊严和政权权威。切记:人民警察依法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和国家赋予的法定权力,不容不法分子侵犯。

(北青报记者 李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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