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法院跨区到泗洪法院集中宣判14人 8人需缴生态修复补偿金

扬子晚报网1月16日讯(通讯员 陈松宝 记者 朱鼎兆)15日下午,在宿迁市泗洪法院,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此进行。之所以称特殊,那是因为审理此案的法官是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的法官,14名被告人分别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天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另有8名被告人缴纳了13000元的生态修复补偿金。

14名被告分别因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15天至拘役5个月不等的刑罚。 陈松宝 摄

记者了解到,这也是盱眙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首次跨行政区域公开开庭审理案件。14名被告人在明知洪泽湖水域处于封湖禁渔期,但仍然分别使用拦河罾、大箍网等禁止使用的渔具,在禁捕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6名被告人还采用电捕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且数量较多。

据介绍,之所以淮安市盱眙县法院能够到宿迁市泗洪县法院开展集中宣判,是因为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9+1”机制改革方案,在盱眙法院设立的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作为淮安市唯一一个生态功能区法庭,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淮安市(不含涟水、淮阴)、泗洪县、泗阳县一审环境资源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