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要出大招了: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记者17日从哈尔滨市政府获悉,哈市拟出台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体化改革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要提出提高城乡教师待遇,并消除56人以上的“大班额”。

学校撒并应先建后撤

将修订《哈尔滨市中小学校用地保护条例》,完善教育用地规划、保护、管理机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教育用地规划预留、供应,各区政府负责教育用地征收净地和移交,确保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倾斜。

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切实提高乡镇寄宿制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使农村学校教学、生活设施、留守儿童学习和寄宿需要得到基本满足。对保留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要加大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升乡村教育质量,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齐开满课程,通过集团化办学、学校联盟、委托管理等方式促进均衡发展;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加强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利用信息技术共享优质资源、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

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补齐乡村教育短板。

统筹使用现有资源,不得建设超大规模学校,不得建设豪华学校。学校撒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

教师工资不低于公务员

给缴公积金

统一哈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建立健全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在国家基准定额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的基础上,对寄宿制学校按照寄宿生均200元标准增加公用经费补助。

巩固落实教师工资政策,确保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

各区、县(市)要全面落实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政策,按照越往基层、越往艰苦地区补助水平越高的原则,使乡村教师实际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同职级县镇教师工资收入水平。

各区、县(市)要依法依规落实乡村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政策,依法为乡村教师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费。

全面提升城乡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到2020年,农村学校接入宽带互联网比例应达到100%。

消除大班额

优秀校长向弱校流动

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标准班额。对于区域性教育用地或校舍面积不足导致的大班额,区、县(市)政府及其规划部门要挖掘潜能,根据需求情况合理增加大班额学校用地面积,新建扩建校舍,扩大学位供给。通过科学划分学区,完善入学政策,实行集团化、联盟办学等措施优化生源分布,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和大校额问题。

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千教师向薄弱学校、乡村学校流动。各区、县(市)每学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交流校长比例不低于交流对象的9%。

巩固提高校长共同体覆盖范围,加大名优学校校长到薄弱学校交流任职力度,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各区、县(市)要通过实施集团化办学促进教师在集团内交流轮岗,通过组建义务教育学校区域联盟等方式,以校际间柔性交流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

不得聘用编外教师

不许借调中小学教师

合理核定、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编制。以招聘特岗教师方式,补充县域内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坚决不得聘用编外教师,坚决不允许借调中小学教师,严禁挤占、挪用、截留编制和有编不补。

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各区、县(市)要深入排查,建立台账,全面掌握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加强关爱服务和救助保护。民政部门要牵头做好指导、协调、综合与监督工作,将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流动留守儿童和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落实兜底保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