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亿关联贷款风险暴露 辽阳银行追债重要股东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在同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益实业”)的债券陆续违约之后,多家银行已经向该企业进行了诉讼追债。2020年1月初,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中公布了4宗民事判决,涉及辽阳银行三家分行与同益实业的债务纠纷,金额合计约6亿元。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同益实业是辽阳银行的第六大股东,在该银行有多笔金额较大的贷款。由于目前企业的偿付能力有限,这些关联贷款的风险均逐渐暴露出来。

银行集中追债

2018年1月24日,辽阳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与辽阳银行抚顺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企业向银行借款2亿元,期限为1年,年利率7.36%。同日,同益实业、同益石化、防城港市恒盛船务有限公司等企业与银行签订担保合同为该笔贷款进行担保。

2018年6月20日,辽阳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第一期的贷款本金200万元到期,企业未能按时偿还,银行遂宣布该笔流动资金贷款提前到期。

2020年1月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辽阳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偿还辽阳银行2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而同益实业、同益石化、防城港市恒盛船务有限公司等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除了辽阳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之外,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与辽宁银行葫芦岛分行签订了汇票承兑合同,由银行签发3.34亿元的承兑汇票,企业提供汇票金额的50%资金作为保证金存在指定账户。同日,同益物流、防城港市恒盛船务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了担保,同益实业则将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进行了质押。

2018年6月,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与同益实业同时涉诉,辽阳银行宣布汇票承兑合同提前到期,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尚欠银行本金1.67亿元和利息3300万元。2020年1月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辽宁嘉合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偿还辽阳银行共计约2亿元贷款本金及利息,同益实业、同益物流等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另外,同益石化在辽阳银行抚顺分行的贷款也有近1.3亿未能偿还。2017年5月2日,同益石化与辽阳银行抚顺分行签订贷款合同,约定企业向银行借款1.31亿元,贷款期限1年。同日,同益实业、防城港市恒盛船务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进行了担保。

2018年5月2日贷款到期后,同益石化未能按期偿还该笔贷款,双方协定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将该笔贷款展期1年。然而,一个月后,同益石化涉诉被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银行立即宣布展期协议提前到期,并向同益石化、同益实业等企业追债。

2020年1月1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同益石化向辽阳银行偿还贷款本息逾1.3亿元,控股公司同益实业承担债务连带清偿责任。

此外,同益石化与辽阳银行沈阳分行还有一宗案件涉及信用证融资纠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定企业偿还辽阳银行本金1000万美元和相应利息,同益实业等企业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记者粗略统计,在年初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4宗案件中,同益实业及子公司涉及的偿付和担保金额约6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同益实业在辽阳银行的融资并非集团企业直接融资,而是通过旗下子公司和关联公司进行的。2016年9月,同益实业就向辽阳银行出具承诺书,该集团及子公司在辽阳银行的全部融资业务,均无条件共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涉及公司共有16家。

关联贷款风险暴露

市场对于同益实业债务关注的背后,其原因还在于该企业为辽阳银行的大股东之一。公开信息显示,同益实业为辽阳银行的第六大股东,持有股权的比例为5.68%,但是目前股权均处于冻结状态。

辽阳银行此前的前五大股东为辽宁程程塑料有限公司、辽阳城市资本经营有限公司、辽宁程威塑料型材有限公司、辽宁辽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和辽阳鹏力模具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5.16%、15.16%、8.72%、7.96%和7.58%,同益实业集团持有5.68%紧随其后。

记者了解到,在辽阳银行的股东结构中,大股东辽宁程程塑料有限公司与辽阳鹏力模具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而并列第一大股东辽阳城市资本经营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国资企业于2019年5月欲清仓式抛售所持辽阳银行股权。

对于股东贷款的风险把控和关联公司贷款情况,记者联系了辽阳银行,但是截至发稿并未得到答复。

“银行关联贷款的风险在于内控制度。以前部分企业成为银行股东后,会在贷款上存在一些便利,各家银行的情况可能也不一样。”一家城商行人士称,通常情况下关联贷款也需要走固定的流程,银行对风控还是比较看重。

该城商行人士表示,商业银行对集团企业一般是给予总体授信,而子公司和关联公司贷款均在该额度内。“中小银行如今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还是比较保守的。如果一个集团企业出现风险,并且贷款在一家银行比较集中,那么这家银行的风险就会偏高。”

“一家小银行一年利润可能也就几个亿或十几亿元,可能一笔大的不良就亏没了!”上述城商行人士认为,中小银行的风险仍需要依赖贷款的分散。

一家股份制银行负责人对记者表示,集团企业的授信中风险较难控制的可能还有资金用途。“如果企业之间存在销售等行为,且为同一实际控制人,那么可能资金用途的确定就会比较难。”

记者了解到,在同益实业关联公司中,有一家辽宁佳顺化工有限公司是该企业的销售大客户,但是实际控制人正是同益实业的实控人宋铁铭、黎源夫妇。此外,同益实业2016年就为辽宁优凯美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担保,公司监事齐国栋曾为后者的股东,两家公司的关联也非常紧密。

2020年1月13日,中银国际证券发布公告称,2020年1月15日为“16同益债”的付息日,预计发行人同益实业无法按时支付2019年度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