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为儿子申领补助小学校长受处分

“说到底还是我没有正确对待自查工作,没有如实向主管部门报告自身情况,多次错过了组织给予的机会……”近日,因在教育部门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自查工作中,隐瞒其违规领取资助金事实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的广西壮族自治区蒙山县文圩镇屯治小学校长廖世珍懊悔不已。
2019年,蒙山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对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大数据比对,发现该县文圩镇屯治小学校长廖世珍的名字出现在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领取名单“家长姓名”一栏中。
“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困难资助,是真贫,还是冒领?”
根据教育部门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家庭属于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突发家庭经济困难的也属于资助对象,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调查人员经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核实,了解到廖世珍家庭并没有类似情况,但其儿子领取了2015年秋季和2016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共1250元。
“2017和2018年,县教育局先后两次组织各中小学校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教育资助情况自查工作,2018年底自治区教育厅还专门组织开展过一次大排查,怎么就没有发现问题呢?”
带着疑问,调查人员又提取了由廖世珍填报的2份蒙山县财政供养人员子女享受教育资助情况统计表,发现上面全都填上了“无”。
“教育部门3次开展有关问题自查工作,你作为学校校长,怎么就没考虑到自己的问题?”调查人员问道。
“我认为我家庭是困难,应该不需要清退这一笔钱,就没有上报我儿子享受过寄宿生补助的情况,也就没有清退。”廖世珍回答道。
“你认为你家庭经济困难,那为什么没有向县教育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调查人员反问道。
“当时我家要建房子,我丈夫开的农资商店照顾不过来就关门了,我看他没有工作,就让他替孩子申请了这个补助。”廖世珍顿了顿,低下头说:“我知道这只是我主观上认为的家庭困难。”
最终,廖世珍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儿子领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也予以收缴。
“这个案件不单反映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隐瞒自己违纪事实,同时也折射出部分单位和个人把自查自纠当作走过场等问题。”该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陆秋月说。该纪检监察组以此案为鉴,深刻剖析发案原因和监管漏洞,利用宣布处分决定的时机,召开全县中小学校长警示教育大会,以案明纪。(陈国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