赞!巴中准备给这些市外人士送8个大礼包

为鼓励对我市经济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和对外交流合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市外人士,近日,我市出台《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办法》规定,获得“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将享受八个方面的礼遇。

据了解,授予“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外籍专家及其他市外人士。同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热爱巴中,具有良好社会声誉并符合相关条件之一。《办法》规定,巴中市荣誉市民在我市可以享受八重礼遇。

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士,可以由各区县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荐为巴中市荣誉市民人选。被推荐的巴中市荣誉市民人选应分别向市外事和港澳事务办公室、市侨务办公室、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申报。

《办法》规定,我市荣誉市民的授予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牵头实施,每两年可进行一次,必要时也可根据情况进行。被确定授予“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的人士,由市人民政府颁发《巴中市荣誉市民证书》。

此外,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荣誉市民称号的,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其他与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不相称的行为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将撤销其巴中市荣誉市民称号。

授予称号对象

港澳同胞、外籍华人、外国人、华侨、台湾同胞、外籍专家及其他市外人士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对本市制定经济发展、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等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方面提出重要建议,产生重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积极引进投资、产业项目、高新技术、高端人才等效果明显的,为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区域竞争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对本市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

热心本市社会公益和慈善事业发展的;

在促进本市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动建立国际友好城市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为本市作出其他方面突出贡献的。

可享八重礼遇

应邀列席本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中市委员会的会议;

应邀参加本市举行的重大庆典活动,享受贵宾礼遇;

应邀参加本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召开的座谈会、专题调研、决策咨询等活动,听取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我市指定医院每年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可享受专家门诊、大型设备检查、住院优先等礼遇;

子女在巴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可统筹安排就近入学;初中升高中时不受报名条件限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确有需要约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相关部门应予安排;

凭巴中市荣誉市民证可免费进入市内政府投资主办的各类公园、旅游景点、文化及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

在巴期间,享受有关部门提供的其他便利。

记者: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