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征信系统上线,“用好”比“好用”更重要

1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发布消息称,征信中心于2020年1月17日启动二代征信系统切换上线工作。自2020年1月19日起,征信中心面向社会公众和金融机构提供二代格式信用报告查询服务。截至2019年底,征信系统收录10.2亿自然人、2834.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规模已位居世界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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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意味着,二代征信系统实现征信个体数量、相关信息和功能的扩容。据报道,与一代征信系统提供的信用报告相比,二代征信系统提供了更多维度的基本信息和信贷信息内容,比如显示“共同借款”信息、显示5年还款记录等,如此一来,个人包括信贷在内的信号记录更加详细、清晰。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个人将成为一个信用领域的“透明人”,越来越多的信用记录将无法遮掩。
据悉,2019年,个人和企业征信系统累计查询量分别为24亿次和1.1亿次,日均查询量分别为657万次和29.6万次。从这一数据可以看出,无论是个人还是机构,对于信用查询的需求量都非常之大。个人希望了解自身信用状况,尤其是避免某些因为不注意所产生的信用“污点”,对未来工作生活各方面产生影响。金融机构等也需要通过查询用户可透出信用信息,更全面掌握其信用度,并作为借贷等市场活动的依据。
随着二代征信系统上线,未来有权限查询的社会各方对此查询的频率恐怕会更高。但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二代征信系统要达到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发展、同时保障参与各方合法权益的目标,“用好”比“好用”更重要。
目前,对于纳入二代征信系统的各类自然人、企业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有着较为严格的查询权限规定,比如个人信用报告只能提供给被征信者本人查询。但由于目前征信过程中采取了多方机构所提供的个人信用纪录,如果在采集过程中,出现提供方信用记录有误等问题,就可能会造成个人信用相关记录出错。
虽然央行征信中心方面建议一年查询两次,一方面,能发现本人信用信息是否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在发现错误信息后能够及时纠正。但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公民查询后发现信用信息有误,那么恐怕还需标明相关信息来源,便于公民与相关部门对接,如此可以减轻公民信用记录的纠错成本。
而对于机构,央行征信中心在授权上也应注意合理性,避免某些机构基于非必要需求而提出征用公民信息,并用于非合理领域,造成公民信用信息被滥用。
此外,由于二代征信系统聚合了如此之多的公民信用信息,也很容易成为某些不法者眼中的“肥肉”,采取各种方式加以盗取。这几年来,屡屡曝出企业在用户信息管理不善、导致被窃取并在市场非法流通的案例,这也就要求对于二代征信系统,无论是技术层面还是人事纪律管理层面都需严上加严,最大限度堵住各种漏洞,防止出现大规模泄露事件。
随着公民征信系统升级,越来越“好用”是趋势,而在“用好”方面,也需要有关方面做好同步管理升级,保障公民信用及其他隐私不被他人滥用,如此才能获得社会各界对于公民征信系统的信任和支持,也让公民征信系统及背后的公民信用体系建设走向良性循环。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毕舸
编辑 赵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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