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 让群众真切感受“检察温度”

“真没想到,检察院能这么快给我回信,还对我从轻处理;真没想到,我的事情能引起检察长的重视!”2020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接到《不起诉决定书》时,感慨万千。
2019年9月15日,洪山区检察院检察长杨屹东收到一封来信,写信者是一起因普通邻里纠纷引发为犯罪案件的嫌疑人李某。李某在信中对自己因一时冲动而触犯刑法深感自责,他在事后已深刻认识到自身的错误,并积极与对方达成了和解;且由于他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孩子还患有脑瘫,如果因判刑而失去工作,对一个多灾多难的家庭来说将是雪上加霜,李某在信中请求检察院能酌情从轻处理。杨屹东在认真看完当事人的来信诉求后,要求第五检察部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尽快联系信访人,核实情况,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出发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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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山检察院第五检察部给予信访人书面答复后,立即联系办案部门了解案件事实,并对此案的判处过程进行实时跟踪,及时与来信人沟通,助推案件合法合理合情解决。该案经洪山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审理,办案检察官认为李某的行为虽已涉嫌构成犯罪,但综合全案考量,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并且属于初犯、偶犯,事发后积极悔罪,并取得和解,对李某的行为依法作不起诉处理,更符合“谦抑、审慎、善意”司法理念,有助于社会关系修复,实现社会平安治理目标。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该案经人民监督员评议、检察委员会讨论后,决定对犯罪嫌疑人作酌定不起诉处理。李某对检察机关从轻处理、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深表感谢,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一定会遇事冷静,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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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屹东表示,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工作中,既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打击严重犯罪,也要考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社会治理中的问题,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有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和谐,让老百姓感受“检察温度”。这不仅是检察机关适应时代需求、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应有之义,也是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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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2019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最高检工作报告中提出,将心比心对待群众信访,建立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随后,在最高检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电视电话会议上,针对“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进一步对全国检察机关提出要求。此次案件中对群众来信的及时处理,是洪山区检察院积极解决群众问题、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的体现。
天气预报
21
星期二
2020年1月
农历腊月廿七
预计天气小雨,东南风,最高温度8℃,最低温度6℃。
主办 | 中共洪山区委宣传部、洪山区融媒体中心
记者丨邓洲(通讯员 林鹤 杜业婧)
美编丨陶可祎 责编丨夏旻鸣
统筹 | 张宾 审稿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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