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对话9958主任王昱:将原路退回吴花燕的互联网筹款

本报记者 李甜 陕西报道
1月22日凌晨时分,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主任王昱以邮件形式,对《中国经营报》记者的提问进行了详细回复。
近日,有网络爆料引燃舆论:24岁的女孩吴花燕,曾接受9958的帮扶,但获得百万元筹款,却只被拨款2万元,去世时其体重仅43斤。随后,也出现了关于9958与王昱个人的其他“违规行为”的消息。
据本报记者了解,吴花燕事件具有机制争议。有学者向本报记者提出,此事的矛盾之处,在于慈善组织参与到了个人求助工作,这有违于慈善组织为非特定对象募款的属性,相关争议,可溯源到角色的混合问题。该学者提出,个案的复杂性,对慈善组织的能力范围带来挑战,容易引发新问题,目前这种形式缺少法律规制,但值得进行讨论。有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提到,慈善组织参与个人求助的形式,在业内已不少见,其认为,此事成为热点,一定程度是因为吴花燕的经历较为特殊。
王昱对本报记者表示,基于一些病患的现实困境等背景,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从2012年开始尝试“边募边救”型模式,目前根据9958善款资金盘量和求助需求量看,个案“边募边救”型的比例仍然占主要比重,截至目前9958综合筹资8亿多元,救助全国各地的贫困患儿3万余名,个案救助的资金比占到70%。中华儿慈会决定原路退回吴花燕的所有互联网筹资善款,共计1004977.28元,退款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同时,王昱提到:“我们非常理解公众负面情绪的激烈性,毕竟中国公益还在发展初级阶段,我们也在摸索中如履薄冰。对于此次‘救助吴花燕事件’带来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反省和深思后,9958救助中心也更加意识到儿童大病救助中个案筹资模式面临着非常多的挑战和风险,这也意味着不是临时弥补漏洞就可以避免所有问题不再出现,另外互联网筹资的平台的多样性特点以及个案救助的个性化需求,促使大病救助项目的个案筹款模式仍然需要有更详尽和严格的标准化管控流程,才能做到提供更加细致和完善的服务给予困境患儿群体。”
以下为对话实录:
《中国经营报》:记者观察到,9958为吴花燕个人进行了募款,对此较为好奇。因据相关规定,慈善组织需为群体募款,此外,据儿慈会的相关回应,在针对吴方的拨款上,似更体现了慈善组织的特点,对于剩余款项处理方式,则似乎权属归于吴花燕亲属,需征求其家属意见,此又呈现出个人求助的特点。综上,故希望了解9958是怎样的设计机制,是儿慈会所设立的个人求助的非营利平台,还是仍作为慈善组织的项目,但在运作上将个人途径运作其中?并希望具体了解,这样设计运作的原因。
王昱:贵报的观察非常敏锐,确实看到了作为全国性公募组织,我们在救助模式上的一些特殊性,这样的观察和思考对于中国发展中的民间公益行业一定是具有推动作用的。
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是中华儿慈会的七大自主项目之一,以基金会管理为核心,具备自主运营、独立团队执行和整合平台化的特点。自2012年7月1日独立运营以来发展七年多、成长为儿慈会最大的儿童医疗救助项目。在成立之初,9958仅为一条热线,是为了及时解决打来电话需要咨询医疗渠道和医疗资金援助的患儿家庭的需求,初期热线的服务功能还仅仅是以推荐已有的国家慈善救助通道或有资金支持的各类机构的专项为主,而随着咨询需求的不断攀升,我们也由热线咨询服务到成立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逐步扩充团队并开展起具体医疗救助工作,其中就包括为贫困患儿筹集救助资金、开拓医疗渠道和寻求下沉NGO的垂直合作。
9958救助热线七年来共计接听16万多条求助信息,其中求助病症的top10前两名一直没有变化过,那就是儿童血液病和儿童恶性肿瘤,其也成为儿童大病类的双冠代表。求助的特点也是以个体为主,并且其中70%的患儿群体的治疗因其大病“病程长、费用大”的特点出现福利体系不能完全覆盖的情况,也因为很多地区新农合报销还是“先垫资、后报销”的方式,也促使许多病患个体在治疗中难以解决“资金紧张、病情又紧急”的问题。所以基于上述简单陈述的背景情况,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从2012年开始尝试“边募边救”型模式,并下设全国各地分站执行团队、针对个体“特定受益人”展开慈善救助活动,其中除募集救治善款外,还包括寻找优质医疗资源、病患儿童心理援建活动等。另外,在9958,我们还根据捐赠渠道资源、合作医疗资源等设立更多精准定位的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即为一个特定病种群体进行专项设立,比如意外伤害儿童紧急救助基金、儿童肝移植救助基金、儿童肾病救助基金、早产儿救助基金等,这样的群体专项有别于个案救助模式,群体专项的特点是拥有储备金池,可对符合条件的患儿拨付紧急款救急,并要求合作的医疗渠道提供绿色通道支出以及低于市场价格的治疗费用预算。
目前根据9958善款资金盘量和求助需求量看,个案“边募边救”型的比例仍然占主要比重,截至目前9958综合筹资8亿多元,救助全国各地的贫困患儿3万余名,个案救助的资金比占到70%,其中这部分资金的互联网众筹比例占到85%,互联网爱心小额捐赠成为善心源泉。可以说,9958结合互联网平台特点在探索中的个案“边募边救”型模式是基于社会民生的需求而产生,也竭力希望改变困境病患儿童的个体生存状况,希望通过解决“特定受益人”的需求和具体实施救助来与其他慈善传统救助模式结合解决“因病致贫”“有救急需求”的困境儿童群体的社会问题。
确实有行业专家表示,慈善组织必须以公益性为必备要件,要求慈善组织从慈善宗旨、项目研发和实施、募捐目的的确定、募捐活动的开展、善款拨付和使用(包括但是不限于确定受益人)均得以“不特定的受益人”为考量要件。专家认为,“这里的“不特定”是公益的本质特征:公益不能指向任何具体的特定目标”。但我们认同爱德基金会副秘书长何文先生所说的:“从社会服务发展工作或者慈善项目管理工作的实践来看,项目管理全过程的信息越全面和具体,管理就越精细。在民间慈善项目中,项目管理全过程的信息特定至少包括:项目目标人群特定、目标人群面临的发展问题或者需求特定、项目目标特定、项目的活动内容和预算特定、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特定、项目风险及其应对措施特定等。因为只有这些信息是特定的,才对项目管理有实践上的意义,如项目计划、项目执行、项目进度监测、项目结果的评估等。”
《中国经营报》:本次事件,拨付的时间和金额成为焦点之一,能否介绍一下,一般情况下,你方对受助者的资金拨付过程是怎样的?依据什么规则?
王昱: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的个案拨款流程是:
1.由对个案进行执行的分中心团队向北京9958总部进行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患儿最新救治动态、转款具体使用内容、近期治疗内容或手术方案、准确的医院转账信息等;
2.北京9958总部的综合管理部对申请转款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查看筹款金额和支出金额进行核对、核查前期是否存在未核销票据问题、核查其互联网筹资项目是否已做反馈、复核提交转款金额的合理性等;
3.北京9958财务部出纳对综合管理部已审核通过的患儿转款申请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查看筹款金额和支出金额再次核算、核对医院账号信息;
4.北京热线部对转款的患儿家庭进行回访,确认治疗动态和详细情况;
5.9958财务部出纳填写转款单提交儿慈会财务部进行审核,其中的签字人流程是:9958综合管理部主管、9958主任、9958财务部出纳、基金会财务总监和基金会理事长;
6.确认签字后基金会财务部对款项进行操作转出。
依据规则:儿慈会财务制度章程、儿慈会项目部专项管理办法和9958救助流程规定。
《中国经营报》:本次事件,2万元、100万元、24岁、43斤等字眼刺激着人的内心,不排除外界一些人情绪化地看待。加之外界很多人对公益慈善工作了解有限,基于此,我们希望能够听听你方想法,对这起事件,是否有哪些外界声音,属于对你方工作的误解;是否有哪些,是你方工作不完善之处?
王昱:在诸多误解中,莫过于很多人认为9958救助吴花燕是出于“利用悲惨募款”的意图所在,并竭力利用个案为项目筹集管理费所用,这个部分的误解也是我们特别希望解释和澄清的。首先是9958团队确实存在前期核实不够完善的问题,而在遇到吴花燕后因其状况困境引起工作人员们的极大同情和悲悯,其间初遇的三天里9958西南执行团队人员一直陪伴花燕左右在两家医院来回奔波检查和咨询,而感性大于理性的状态导致了工作人员对案例判断的失误和超越了规范,但北京9958总部的管理部门也具有一定责任。另外9958各执行团队在项目中收取管理费符合《慈善法》的规定,管理费也是各团队支撑其行政运营和救助工作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慈善组织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基金会普遍都存在管理费,比例大致在5%~10%不等,主要用途为项目调研、回访、成员的工资、办公费、水电费、交通费等,基金会管理费用只要在捐款额的10%以内,都符合规定。
9958是儿慈会的自主项目之一,属于基金会直接管理、并具备自主运营机制的项目。9958项目的行政运营经费来自于企业捐赠和案例筹资执行成本费用,后者就是指个案的管理费,个案的管理费也叫运营费,即指在个案的救助执行和筹资过程中产生的执行成本费用,其中包括人员、交通、评估和后期服务等。
举一个针对个案项目后期服务的例子,筹到钱后善款公对公转入医院后,工作人员需要跟进患者动态、采集信息与核实同步更新到筹资平台上以便让捐赠人获知情况,另外大病救助患者有病程长、转款多次的特点,需要后期严格跟进每一笔支出的核销票据,工作人员也需要对每个个案项目进行监督管理。还有一个关键问题,就是我们对于个案管理费有明确规定:第一,按《慈善法》和基金会管理规定不能超过10%;第二,管理费用的额度不占用患者筹款医疗预算的额度;第三,管理费的收取说明必须对外公开,让意向捐赠人有知情权。
《中国经营报》:我们在儿慈会对一些采访的回复中看到,吴方对获得帮助的事件知情,并有沟通记录等证据来支撑。是否之后考虑展现证据,自证清白?
王昱:在吴花燕和其弟弟的获得救助的知情上,我们主要掌握以下凭证:1.9958儿童紧急救助中心申请表上吴江龙的确认签字;2.9958西南执行团队在前期沟通核实中记录下陪护花燕看病和医院内弟弟沟通的视频等;3.9958西南执行团队将上线的筹款案例链接发给花燕的沟通对话微信聊天截屏;4.9958西南执行团队主动要求花燕停止其在水滴筹的个人发起救助平台;5.9958西南执行团队与花燕在贵阳第二人民医院主治医师熊大夫沟通病情和第一次转款额度的聊天记录截图等。
以上与获救者知情权的部分凭据,我们已经提供给《新京报》和《中国青年报》,已有相关报道。
《中国经营报》:能否介绍一下此次的当前处理结果?
王昱:目前中华儿慈会的调查组确定9958救助中心救助吴花燕的案例超出了规定的救助年龄,不符合儿慈会的相关项目规定。中华儿慈会也在接到上级主管单位中国民政部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后,决定原路退回吴花燕的所有互联网筹资善款,共计1004977.28元,退款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中国经营报》:该事件,带给你们哪些启示和警示?9958是否将改进哪些方面的工作?
王昱:2020年1月14日网络网友和很多媒体在“9958救助中的贵州困境患者吴花燕不幸去世”后,爆发了大规模的质疑和追问,引起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和负面反应,“吴花燕救助事件”成为舆论焦点,中华儿慈会非常重视此次舆情的爆发,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民政部进行情况汇报后并成立调查组进行积极核实。
截至1月20日此次救助事件的调查过程和结果已经明确,对于救助项目流程中确实存在的不严谨问题和所涉及的不规范错误,9958救助中心也进行了深刻反省和思考,并组织了9958北京工作团队整改组进行整顿工作。
我们在“吴花燕救助事件”中总结的错误和问题如下:
1.吴花燕属于超龄的被救助患者,违反了项目救助范畴规定;
2.对于患者前期情况核实和拨款过程中没有做到全面的信息对称和极度严谨,存在疏漏;
3.对于救助执行的专业化管理欠缺系统性和完整性。
针对以上问题,9958救助中心的北京工作团队整改组从1月15日开始进行所有项目的梳理、核查、排查、纠察和改正的工作,针对互联网平台上的筹资项目进行严格核查,并对全国各地的执行团队也进行及时的告知和提醒,严令禁止出现“吴花燕救助事件”中的违规行为。
我们非常理解公众负面情绪的激烈性,毕竟中国公益还在发展初级阶段,我们也在摸索中如履薄冰。对于此次“救助吴花燕事件”带来的问题和错误进行反省和深思后,9958救助中心也更加意识到儿童大病救助中个案筹资模式面临着非常多的挑战和风险,这也意味着不是临时弥补漏洞就可以避免所有问题不再出现,另外互联网筹资的平台的多样性特点以及个案救助的个性化需求促使大病救助项目的个案筹款模式仍然需要有更详尽和严格的标准化管控流程,才能做到提供更加细致和完善的服务给予困境患儿群体。
对于此次“9958救助吴花燕”事件中9958的违规错误和执行中的不严谨之处,以及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9958救助中心深表愧疚,也希望通过改正错误、积极修正问题,能更完善地做好大病困境患儿的救助工作,同时也继续愿意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指正。
(编辑: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