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方剑磊:在央视,见所想见,见所未见

“见所想见,见所未见”

还记得2014年12月1日,第一次走进央视录制第一期节目,自己在朋友圈写下12个字:走进央视,见所想见,见所未见。白驹过隙,转眼六年,到录制今年的这期《法律讲堂》生活版“年关解案”春节系列节目,自己已录播了9期节目。在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和央视的精心指导下,想见与未见都在时间和空间中不断交织与延伸,拓展着一名法官不同的人生维度。

在传统的司法理念里,低调与内敛是法官的职业特性。在新的时代下,如何在保持这种职业特性的同时,更好地履行好“以案释法”的义务,是当下法官必须面对的课题。革命战争时期,黄安县苏维埃政府曾有这样一条宣传标语:“老乡,参加红军可以分到土地。”这一标语,直到今天都被商界奉为经典的文案范式。目标用户是老乡,产品名为红军,选择理由是分土地。简短有力,朗朗上口,直达内心。因此,法官的释法也必须要牢固树立平等传播的概念,立足真实案例。用群众的语言、走心的内容讲好法治好故事,传递法院好声音。

方剑磊

一切都是为了人民法官的初心

在最高法院新闻局和央视的共同策划下,《法律讲堂》“法官解案”节目就是这样一个平台。“法官解案”让法官从媒体、大众的视角不断来审视我们所办理的案件,然后又将各个视角的看法融合一体。用恰当的语言实现法官与大众的沟通,展现法官良好的法律品格。同时,这种视角和语言的转变,又在推动着我们法官工作的改进。比如,如何在庭审中对待原告和被告,做到温和有礼又不失逻辑;庭审用词既规范严谨又以理服人;庭审作风既庄重威严又不失大爱。如何在判决书中,在法律范式下,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采用不同的语言风格,努力做到更可接受。如何在涉民生案件中让用语更平实简洁,法律适用更直白明了;在商事案件中,更注重法言法语,逻辑严密,理论扎实。

而这一切,都是为了让“依法治国托起国家长治久安的梦想”,这是全国人民的想见,这即是人民法官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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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剑磊

《法律讲堂》生活版主讲人,曾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法学硕士。2014年在重庆市江北区法院挂职副院长,2016年在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挂职副院长,曾任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现为该院办公室主任。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获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优秀工作者。在《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新华内参》等刊物、报纸发表过多篇文章,曾获人民法院院报山城杯新闻大赛一等奖、第27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三等奖,全国法院系统2017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三等奖,2018年度优秀案例分析优秀奖。

来源:“CCTV法律讲堂+”微信公众号

作者:方剑磊 |编辑:张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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