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疫情蔓延,也要警惕污名和歧视“武汉人”、“湖北人”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为了配合相关调查、团结一致对抗病毒,很多从武汉探亲、旅行返乡者都收到了当地社区的电话,或者填写了一些与个人信息有关的调查表。近来多地陆续有网友称,自己配合调查后个人信息被泄露,泄露的信息是专门的“武汉返乡人员信息表格”,里面有姓名、家庭住址、电话、身份证号码、返回车次甚至高考成绩等。这些表格在各个老乡群和小区群里传播,自己认识的很多同学都遭到了信息泄露,甚至被陌生人通过电话、微信骚扰。
眼下疫情传播势头尚未完全遏制,非常时期,普通人对于病毒传播和高风险人群的担忧可以理解,但现实中,确实也出现了“扩大化”、“污名化”的情况。比如一些地方出现了“不欢迎武汉人及鄂A车牌车辆”的标语;在网上,“武汉人”被部分网友当成标签和疾病的同义词,冷嘲热讽;有些部门和个人甚至在对待武汉游客时使用“举报、投诉、抓、赶”等不友善词汇。这些现象都令人痛心,不仅不恰当,也无助于疾病传播的防控工作。
首先必须明确,武汉虽是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的起源地,但每一位感染病毒、发病的武汉居民,都是此次疫情的受害者——没谁想过要“主动”染病,明知自己染病还主动四处游荡“传播”的应该也是极少数(何况有法律惩处此类行为)。第二,现代社会,人员流动频仍,人的籍贯、居住地、工作地、户籍所在地……往往情况极其复杂,单凭身份证前几位阿拉伯数字,完全无法反映个人面临的疾病风险,湖北是“九省通衢”、全国最大的大学生集中地之一,在武汉学习、工作、短期逗留、交通中转的外地人为数众多,当前在疫情扩散的情况下,唯独对武汉人“严防死守”,还有顾此失彼、贻误战机的风险。
而更重要的是,公民的隐私权、平等权和人格尊严,就算情况特殊,也不能被缩减,无论他是病人也好,武汉人也好,都是如此。对自武汉返乡人员进行登记,本是为了管理部门在一定范围内掌握情况,做好应对工作。这些信息遭泄露,一来未得到提交信息者同意和授权,二来有违反《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之嫌。
有人可能会说,也不是每个人都那么有素质,像传染病这种事,大家应该有“知情权”。这句话原则上没错,但具体来说,知情权跟你去泄露人家身份证信息、高考成绩、手机号码有何关系?如何防止这些个人信息被坏人利用,对当事人造成长时间困扰?更何况,不是所有登记者都是感染者或者高风险人士,而把某种疾病、陋习跟某个身份绑定,正是污名与歧视的来源,比如把艾滋病等同于性乱,还有网上的各种“地图炮”,都是大家熟知的例子。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保障公众整体利益和保护病人、高风险人士个人隐私之间取得平衡,这需要专业的公共卫生传播策略。自从确诊感染个案后,日本厚生省每天都开“吹风会”公布最新信息,涉及患者部分,不公布国籍,只写“居住在武汉市的旅客”,对此,厚生省官员表示“国籍与疫情二次扩散无关,从尊重患者的角度,不公布国籍”。设想一下,你觉得现在“带菌传播”、“到处乱跑”的都是武汉人,那么在不明就里的外国人眼里,新型冠状病毒起源地是中国,如果国外把所有中国人都当成潜在的带菌者,另眼相待,你会作何感想?当前防疫任务繁重,在遏制疫情蔓延的同时,我们也要防止隐私泄露、污名病人、歧视武汉人等“次生灾害”;我们要隔离病毒,而不是隔离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