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应要求来宁所有人员申报登记

宁夏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发布第一号公告 要求来宁所有人员申报登记
中新网银川1月26日电 (李佩珊)1月26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获悉,宁夏发布一号公告,要求凡是1月8日以来进入宁夏的所有人员(含外地来宁人员和本区外出返宁人员)都必须立即到居住地所在的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申报登记,并同时到所在地乡村卫生机构、社区卫生机构接受健康筛查、登记、管理。登记、筛查时必须准确提供本人居住地、往来方式、健康状况等基本信息。
公告要求,凡是在健康筛查中被确定为与疫情传播关联人员,要主动接受健康检查、流行病学调查,并要如实提供相关信息。若被告知需要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主动配合做好个人生活管理,不得随意外出,接受卫生专业人员每天两次体温测量和健康观察。若被告知需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者要依法配合,不得擅自脱离,违者将依法处理。
凡是目前在宁夏区外的宁夏籍人员,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返回者,如被当地健康检查发现异常需要留观的,应主动配合就在旅居地接受观察,做好个人卫生和防护,等待返回公告。同时,要配合旅居地相关部门、专业机构做好防控措施落实。
凡是进入宁夏的所有车辆(含客车、货车、特种车辆等),都要接受道路入口留验站的现场查验。所有车载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登记,所有车载货物必须接受有关部门对野生动物非法贩卖交易依法检查。若被告知需要在临时隔离观察点进行观察者,必须主动配合接受健康检查。若被告知需要转送相关专业医疗机构接受隔离诊疗者,必须配合,不得拒绝。
凡是在宁夏区内、区外曾与疑似、确诊病人有接触的人员,必须依法履行义务,主动接受隔离医学观察。所有与本次疫情有关联的人员,都要配合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宁夏所有医疗机构已对发热、疑似、确诊病人实行免费诊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