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8号的自己 vs 24号的自己

2017年底,科比的球衣退役仪式。
魔术师说:
“作为8号,你给我们带来三个戒指;作为24号,你给我们带来两个戒指!”
科比露出了2007-08季经常对武贾西奇流露的“哈哈哈哈你说的真好镜头对着我呢那么我就笑笑吧哈哈哈”表情。
图片
妙在,下一个镜头立刻切鲨鱼——因为提到了“8号”和“三个戒指”嘛。鲨鱼笑得贼忒嘻嘻。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图片
我于是又想起2009年总决赛第五场末尾,科比在板凳上一边握着拳一边等比赛结束的夺冠时刻。
想到2010年夺冠后,科比那句“那,我比鲨鱼多一枚了!——你们知道,我从不忘记。”
切镜头的那位大概也是故意的吧?
退役两件球衣,8号与24号。魔术师的标准是,8号三枚戒指,24号两枚戒指。
但如果让科比自己选,他更喜欢哪一件?
(类似于问勒布朗:6号和23号喜欢哪个?或者问KG:21号和5号喜欢哪个?)
8号科比不止是三个戒指。还有:
偏执的天才少年,少年扣篮王,成功的青年才俊,跟鲨鱼的争执,年度防守阵容,三连冠,非议,法庭,与鲨鱼分崩,在禅师的《最后一季》里扮演反派,振作,奋起,得分王,单场81分。
24号科比也不止是两个戒指。还有:
常规赛MVP,蝉联总决赛MVP。从最年轻的巨星,变成哈夫利切克式的长青树,外加拉里·伯德式的自我技术完美化倾向。韦斯特式的关键先生。桀骜不逊的青年。好胜欲狂的领袖。青年的飞翔。中年的老辣。晚年的奋战。最年轻全明星。最耐久的湖人。
如果选取2003年的科比或2006年的科比(那是8号的最强形态),对阵2008年的科比(那是24号的最强形态),单挑的话,大概……8号版会活掐死24号的。
8号科比,尤其是2006版科比,在运动能力、爆发力、力量、体能、单防压迫能力、射程上是全面胜出的。
但是:24号的科比,在职业生涯上更为成功,在无球走位上更加聪明,在投篮选择、持球挡拆和中距离背身小步伐上更为精纯,而且,是个更好的队友和领袖。
这大概就是篮球的微妙之处。最好的单挑手,不一定是最后的赢家。
24号科比8号科比多出来的,也许就是明白这一点。
哦不对,应该这么说:
2004年,禅师说过,科比其实什么道理都明白。他完全知道如何打合理的篮球,只是许多时候,他不肯这么打而已。24号的科比更为成功,也多少是因为,他打得更精确狠辣合理了一点——但反过来说,没有8号科比的那些倔强执拗的高潮与低谷,他也变不成24号科比。
图片
妙在科比认为,2012-13季是他的最巅峰岁月。那,大概可以说:8号的科比有三个戒指和得分王,有传奇的单场81分和三节62分。但大概,他更喜欢24号的自己。
甚至,不一定是夺冠的自己吧。
2012-13季,科比场均39分钟内27+6+6,很好,但在他生涯里,并不算多突出的战绩。
所突出者,大概是:
——那一季他以34岁高龄打了3013分钟,得了2133分,都是他2008年以来的最高。
——那一季湖人整个乱七八糟。轮换支离破碎。科比完全得自己干:他的二分球受助攻率只有27%,生涯第二低。很微妙的是,那年他三分线内命中率51%,生涯最高。
看过那年比赛的,都会注意到,那年的科比加了杜兰特式的跳步,持球突破时会更多用跨步摆脱,袭篮和中距离投篮增加了,招牌的长距离摆脱中投反而少了。
在赛季后半段,他简直予取予求。
2016年4月14日,科比·布莱恩特打了他最后一场NBA比赛。那天他对爵士得了60分,然后,“Mamba Out”。黑曼巴离开了。
距离这一天整整三年前零一天,即2013年4月13日,他跟腱断裂,倒下。那天赛后接受采访,被问到脚的状况时,他摆了个很常见的姿势——舌头在嘴角左右划拉——然后说他当时在场上“能走,能走”,“只要不对脚跟发力”。
那时他快35岁了,NBA职业生涯第十七个赛季尾声时遭遇毁灭性伤病。
但他如是说:
“有一天,一段新职业生涯的开端会呈现,但那不是今天。”
如果他那时就退役,那么,也许2014年,他的球衣就会退役。但他延了三年。
如果不是他这样的执拗性格,也许早就在巅峰期退役了,但也许同样,如果不是他这个执拗性格,他根本无法在NBA鏖战这么久,将自己的技艺超拔到如此精纯。
就在2013年4月他跟腱断裂之前,五节比赛,他拿了70分。
然后,拼到倒下。
他说这才是他的巅峰赛季。
显然他的角度,不是冠军,不是荣耀,不是辉煌时刻,而是他自己对于纯篮球技巧的考量
2012-13季的他如果有比2001、2003、2006、2008和2009更杰出的话,那大概就是这一点了。
而这种考量角度,大概就是对篮球纯粹的热爱了。
图片
1995年夏天,科比跟比他大半岁的纽约街球能手高德-山姆高德一起打球,学了一招:妖异华丽的大幅度体前运球变向,如今这个动作——单手单侧运球,非持球手忽然伸出外拨交叉变向——就叫做“山姆高德运球”。
多年后,山姆高德将到中国浙江打职业篮球,但那是另一个故事了。
1998年2月,科比说:
“我从大梦奥拉朱旺的录像带里学会了后撤步跳投;底线投篮,则是从奥斯卡-罗伯逊(一般公认为NBA史上第二伟大的组织后卫)那里学来;从珍珠门罗(NBA50大的得分后卫)那里我学会了假动作晃动。”以及,从魔术师约翰逊身上呢?“我学到了真诚热情地打比赛。”
2002年夏天,科比给自己加了7公斤体重,苦练了背身单打和远射。他整个身体都变宽了。曾经轻灵秀逸的他,成了一个肌肉怪,他练成了高起跳、高出手点、略带后仰的滞空中投,专门用来应付对方的高强度防守。他的右手突破急停跳投和左手突破急停跳投,投篮动作甚至可以全然不同——左手突破急停跳投就是顺势急停投篮;右手突破急停跳投时,他通常会从双脚平行起跳,空中扭转到右肩靠前(还经常要踢右腿保持平衡)。
2005年之后,在进攻端,你已甚少看到他早年的大幅度侧拉运球。低位技术的增长,力量的加强,他更懂得用肩膀做一些细微的动作。他的左右手难分仲伯,甚至可以用左手投三分。于是在运球时,他的肩膀晃动轻缓却合理,可以在极小空间内把对手让在身后。
配以他夏季每天2000次的投篮练习,以及他经年累月的一对一自我雕琢。在进攻端,几乎没有他做不出来的动作。到最后,遇到不同防守,他的身体便像条件反射般转换到进攻态度,其快甚至不需要调整。无论是背身单打、面筐切入、无球跑动后接球绕掩护寻求攻击,他都有无数花招可以展示。
2008年,布莱恩-肖说,如果训练时你使出一个新招,他会要求再来一次。“那,你刚才那个招式,再来一次!”德文-乔治说,科比能随时给自己添加招式。大多数球员都是在训练里自己练熟了才使用,而科比会在一天训练里用一个招式,第二天比赛里就使出来。
以及2009年夏天,刚拿了冠军,就跑去跟大梦学步伐的著名故事。
以及巴恩斯讲过的那个故事:2010年季前赛,科比在飞机上自己拿张纸,画了三十几张图。巴恩斯问他干嘛,科比:“我在研究三角进攻里我可能被夹击的情况,以及给你们传球的角度。”
他是个将篮球技艺当做学术研究来进行的怪物。
所以,很容易理解了:他会将2012-13季当做自己的巅峰;他应该也,更喜欢24号的自己。
科比生涯晚年,给自己起过个绰号,vino,意大利语葡萄酒之意,越醇越香嘛。
但骨子里,他还是喜欢黑曼巴这个称呼。
科比自己说过,他自称黑曼巴蛇的意思是,黑曼巴蛇能在高速中保持精确。这就是他的独特之处。他是个需要看录像,看慢动作才能明白妙处的球员。只是,许多人来不及看到这一切。作为他的对手存在时,你只会觉得他可怕。
他热爱的,就是这种对抗一切的姿态。某些时候,他独力压倒了现实,某些时候,他被时间沉埋。这就是执拗,是青春。他其实懂得一切。但是:
他不相信凭自己的努力,对付不了时间和现实;他明白有些事情无可改变,但他总试图去挑战这一切。或者说,他在挑战自己,看自己能够在不可逆转的一切之前,坚持到什么地步。比如2012-13季,他拼到跟腱断裂,反而说那是他的巅峰岁月。
2013年12月9日,他重伤八个月后再次出场。赛后他自己挑剔:
“我打得很悲惨……要打分吗?我给自己这场的表现打F。”
“我上一次八个月不打球?那时我还在子宫里呢。”所以,赛后,他迫不及待地宣布,“我要去重看录像,我要开始挑剔每个细节了。”
图片
2003年一次采访时,他跟记者大谈自己发明的一个新招,“接球,试探步让对方松懈,不收球,直接顺步突破”,说着,他就跟记者比划起来……他近乎狂野地雕琢一切招式。名训练师艾丹-拉文认为,所谓杀手本色,是这样的:
热爱篮球;野心;强迫症、高傲自信、自私和自我问责——这些资质,科比一应俱全。
“他有时会选择不给别人传球,是因为他觉得,为什么要传给一个不如你努力、不如你厉害的家伙呢?”
所以,一生以黑曼巴自居,就是选择了这么一种姿态:挑剔的、精益求精的热爱。提炼到纯粹的热爱。对抗一切非顶尖存在的热爱。
1994年,洛马里昂高中教练格雷格·道纳与高二的科比玩了一次一对一,输掉了。那天道纳教练如是说:“他求胜的决心和训练的刻苦,超出我的想象。他的生活只有篮球。”
这句话如今看来,像是一句,漫长的预言。
穿插其中的,是热爱
是那种时间越久,越明显的,持续的热爱。
所以对许多人来说,就是如此。只要科比不退役,那么,好像青春,可以偏执热爱的青春,就还没有结束。
魔术师的角度是结果,是8号三个冠军、24号两个冠军。
而科比说2012-13季那壮绝倒下的赛季是自己的巅峰,是出于自己对篮球的,偏执的热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