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励2000元,广西多地悬赏提供疫情线索

为应对疫情,

阻断新型冠状病毒的扩散,

广西多地发布有奖举报疫情线索的通告,

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

给予举报人最高2000元的奖励。

河池环江举报疫情线索每条奖励500元

1月27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发布“关于有奖举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线索的通告”,通告称为落实自治县党委、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决定从1月27日起设立疫情防控举报电话,并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市民予以奖励。

举报对象包括三类

一是2020年1月15日以来从湖北来环江人员和去过湖北后返回环江人员,其本人及亲属未向所在乡(镇)或村(社区)登记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

二是在落实湖北流入(返回)环江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人员;

三是密切接触湖北返乡人员有发热症状、未全家居家隔离的。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向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各乡(镇)人民政府举报,举报时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后,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相关乡(镇),乡(镇)要在2小时内办理完毕;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并且,将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此外,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还发布“关于有奖举报违反疫情防控禁令的通告”,对举报在疫情防控中违反禁令的线索,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200元奖励。

违反禁令的活动包括

1. 举办红白喜事、聚餐、聚会、庙会、回娘家等群体性活动;

2. 举行广场舞、舞龙、舞狮篮球比赛、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文娱活动的;

3. 旅行社、A级旅游景区、星级农家乐(乡村旅游区)、娱乐场所(麻将馆)、KTV、网吧、电影院等文旅市场进行营业的;

4. 进行野生动物交易的;

5. 学校及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进行补课及校外培训的;

6. 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

7. 在微博、微信、朋友圈等平台传播谣言的;

8. 趁疫情哄抬物价、制售假劣药品的;

9. 其他影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行为。

贺州八步区对提供

湖北来(返)八步人员信息线索者奖励500元

1月29日,贺州八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在贺州新闻网发布一则通知,对提供湖北来(返)八步人员信息线索者实行奖励。

通知称,为严防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防范摸排信息漏统漏登,即日起对提供未到相关部门登记人员信息者实行奖励。奖励线索征集对象为:从湖北来(返)八步未达十四天且未到当地辖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卫生等部门登记并报备的人员。

通知称,凡实名提供上述人员信息线索者,经我区各乡镇(街道)核实报区防控指挥部审核后,给予第一线索人500元现金奖励。

柳州市柳江区有效举报避免人群聚集

柳州市柳江区土博镇发布有奖举报通知,通知发出后,疫情防控效果明显,当日就收到至少4起有效举报,人员聚集得到及时疏散。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

提供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奖1000元

1月31日,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征集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的通告”,通告称,为高效收集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我县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向全县人民群众征集重要疫区返回人员线索:

一是春节期间从湖北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的返回人员;

二是1月8日以来去过湖北特别是武汉等重点疫区的返回人员。

同时,也请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上报上述人员线索,如提供线索为新增人员或不为排查防控工作指挥部掌握的人员情况,一旦核查属实,将给予奖励现金1000元,并对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申报和线索提供联系电话: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

来宾市忻城县最高每条举报线索奖2000元

1月30日,来宾市忻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公告,全文如下: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防控工作,坚决打赢打好防控阻击战,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积极反映举报有价值防控线索的居民群众予以奖励。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举报范围

(一)凡2020年1月8日以后,属于忻城县疫情防控重点人群(1.来自武汉等疫区人员;2.忻城县到达过武汉等疫区人员;3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的人员),本人及其亲属未向所在乡镇或村委(社区)报告并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500元奖励。奖励范围不包含忻城县已排查并登记在册的人员。

(二)已被列入观察跟踪范围的人员,不按照要求进行居家隔离甚至还在频繁外出接触他人的行为:已在医院接受跟踪治疗的尚未到达解除隔离时间私自离开医院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2000元奖励。

(三)在落实湖北(武汉)疫区返回忻城县人员服务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按要求实施居家医学观察防控措施的行为。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2000元奖励。

(四)违反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规定,组织大型聚餐、聚会、酒席等活动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每条给予1000元奖励。

举报人应提供被举报对象姓名、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工作人员接到举报电话,应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将举报线索及时转交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去核实,情况紧急的应当立即办理。

举报奖励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设在县卫健局)负责兑现落实。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同一情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严格为线索举报人保密,尊重举报人意愿,可受理匿名举报。

本公告由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负责解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忻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结束之日止。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关键时期,广西虽然每天都有新增确诊病例,但相对进入一个平稳期,累计病例在爬坡阶段,表明前一阶段广西各地的疫情防控是有效的,居家隔离、阻断病毒传播的措施必须坚持。

为打赢这场抗击疫情的战斗,现阶段重点是提升社区、村庄的防控等级,而出台有奖举报疫情线索的措施,将人民发动起来,更有利于战胜病毒的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