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药后病症消失,最后导致11人感染!如何确认是不是“无症状感染者”?

8日,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庞星火介绍了一个新冠肺炎传播案例:

1月3日,A病例一行6人乘坐飞机到湖南长沙旅游;1月5日晚乘火车前往湖北武汉,在武汉期间有外出游玩史,1月7日晚乘飞机返回,8日凌晨抵达北京。出现打喷嚏等症状,自服白加黑后症状消失,未就诊。

1月11日17时,A 病例与丈夫、2个女儿到B病例家中做客,当晚两家人外出就餐并到某卡拉OK唱歌直至23时。

1月24日,B病例家中丈夫发病,同时妻子也被感染。两口子觉得没大事儿,所以还趁着新年假期去给亲戚一家拜年,结果亲戚家一共7个人,从大人到孩子,全都被感染了,目前已经有5个人发病。

1月25日,与B病例家庭中的妻子面对面办公的同事C病例发病。

目前,浙江、山东、湖北、广东、陕西、吉林、黑龙江、湖南、海南、四川、重庆、内蒙古、广西等多地都出现了“无症状感染者”。

2月5日,国家卫健委在最新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的流行病学特点中,明确指出“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

我是不是 " 无症状感染者 "?

如何避免感染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