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农商行原董事长傅作勇被公诉:搞钱色交易 甘于被“围猎”

中新经纬客户端2月12日电 据最高检网站12日消息,日前,四川省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傅作勇(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自贡市人民检察院向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傅作勇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自贡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傅作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党委书记、理事长,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川省纪委监委此前发布消息称,傅作勇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管理和服务对象搞赌博活动,违规收受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财物,道德败坏,搞钱色交易;甘于被私营企业主“围猎”,“靠山吃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
傅作勇简历
傅作勇,男,汉族,1957年1月生,四川岳池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8年5月参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8年5月至1984年7月,在武胜县万善中学工作;
1984年7月至1987年12月,在武胜县侨办工作;
1987年12月至1988年6月,任武胜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1988年6月至1988年9月,任武胜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四川省烟草公司武胜县公司党支部副书记;
1988年9月至1991年1月,任武胜县烟草专卖局局长,四川省烟草公司武胜县公司党支部副书记、经理;
1991年1月至1993年6月,任中国人民银行武胜县支行党组书记、行长;
1993年6月至1993年12月,任南充市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
1993年12月至1996年4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地区分行副行长、金融监察室主任;
1996年4月至1997年4月,任广安地区纪委驻金融系统纪检组组长;
1997年4月至2000年5月,在中信实业银行成都分行工作,历任高升路支行筹备组组长、支行行长;
2000年5月至2009年1月,在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工作,历任筹备办负责人、理事长、党委书记,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2009年1月至2009年3月,任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09年3月至2010年1月,任成都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0年1月至2010年8月,任成都农商银行董事长;
2010年8月至2012年3月,任成都农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2年3月至2016年6月,任成都农商银行党委书记;
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在成都农商银行人力资源部工作;
2017年1月,退休。
(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