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贫困老人的五万元捐款做得好,应鼓励可持续的慈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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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县的做法是对的。这位老人希望为防控疫情做点事的善心值得褒扬。他们看到武汉人民在遭受苦难,发自内心希望能出一份力,这份善良是最为宝贵的。但是这5万块钱可能是老人很长时间的积蓄,如果接受了,会对她今后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接收善款的机构,拒绝接受捐款,做得很是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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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旬老人捐款现场(图文无直接联系)。(新华社/万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供图/图)
在一片“为武汉疫情捐款”的报道中,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友谊县防控指挥部2月12日被曝拒绝了一位80岁老人的捐款。
据报道,2月12日上午,友谊县一位老人拿着银行5万元的存单,找到正在执勤的公安干警,坚持要为疫情防控工作捐款5万元。后经了解,老人今年80岁,老伴已过世,平时一个人居住,靠退休金维持生活。鉴于老人已80岁高龄,考虑到她今后的生活,防控指挥部婉拒了她的捐款。
友谊县的做法是对的。这位老人希望为防控疫情做点事的善心值得褒扬。他们看到武汉人民在遭受苦难,发自内心希望能出一份力,这份善良是最为宝贵的。但是这5万块钱可能是老人很长时间的积蓄,如果接受了,会对她今后的生活造成比较大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接收善款的机构,拒绝接受捐款,做得很是周全。
我们应该提倡的,是力所能及的善。自己有余力,然后帮助他人;且帮助别人的行为不应对自己将来的生活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这才是良性的、可持续的慈善。在自身尚且贫困的情况下捐出大量甚至是全部积蓄来做善事,会让自己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且给人以极不人道的观感,绝不应该鼓励之。
可惜,在这次新冠疫情中,一些贫困人群捐款的新闻屡屡被突出报道。山东日照一名月工资600元的清洁工人,到派出所放下1.2万元转身就走;河南新乡辉县一位66岁靠低保和拾荒维生的“五保贫困户”把给88岁的老母亲养老的钱捐了出来……
能够理解,因为贫困和慷慨之间的强烈冲突,又是为抗疫捐款的“正能量”,媒体往往乐于报道这样的事件。各地也想挖掘出这样的“典型”,于是,相关报道似乎又成了一场“竞赛”。而这些报道,无形中又对其他贫困人士与弱势群体带来了不良激励:看,很多比你还贫困的人都捐钱了,你还不捐?但是,这些捐款,真的会影响这部分人的生活。
我们应该多种方式的慈善。对经济相对宽裕的人来说,他们捐一千、捐一万对个人生活的影响要比弱势群体捐同样的钱小得多。倒不是说绝对不接受弱势群体的捐款,或弱势群体绝对不应该捐款。他们要表达自己的善心,应该尊重,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就行了,而且不一定只有金钱一种表达方式。捐时间、专业能力、甚至捐力气等,都可以成为慈善的方式。
总之,对于贫困老人的大额捐款,慈善机构和有关政府部门应该慎重,万万不能让他们的生活受到影响。媒体在报道此类新闻时,也应三思而行、有所节制,心怀弱势群体与民瘼,避免造成不当的示范。
辛省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