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疾控中心刘伯熙谈如何预防无症状感染者传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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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四川、山东、河南等地均报道了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对于什么是无症状感染者,是否具有传染性?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处应急办副主任刘伯熙15日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规定,无症状感染者也可能成为传染源,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和全国各地案例,也证明无症状感染者是具有传染性的。

内蒙古自治区综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处应急办副主任刘伯熙

刘伯熙表示,无症状感染者一般指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但是呼吸道等标本病原学检测阳性者。这类病例主要通过聚集性疫情调查和传染源追踪调查发现。

刘伯熙介绍,锡林郭勒盟多伦县疾控中心通过调查,发现有无症状感染者的案例。2020年2月12日,锡林郭勒盟多伦县报告一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病例张某某,于1月28日出现全身酸痛、乏力、食欲不振等症状,因症状较轻未到医疗机构就诊。2月7日,张某某到多伦县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医生怀疑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入传染病房隔离治疗。2月9日,张某某的妻子、母亲出现乏力、食欲不振等临床表现,影像学检查发现胸部炎性改变。2月13日,张某某的妻子和母亲被诊断为确诊病例,属一起家庭聚集性疫情。工作人员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时发现,3例确诊病例发病前14天均无本地外出史,也没有与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接触,本地也无其他病例报告,传染源无法明确。

刘伯熙接受采访

在对3例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调查中发现,张某某的女儿张某,曾于1月14日到山西省太原市参加公司年会,所坐位置与湖北团间隔一个T型舞台,据调查湖北团中有三名员工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调查人员推断张某极有可能为本次疫情的传染源。2月14日,张某标本实验室检测阳性,CT结果显示肺部有炎性病变。因张某自1月14日到疫情发生期间,未出现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且实验室检测结果阳性,符合无症状感染者定义标准。

无症状感染者存在哪些危险因素?刘伯熙表示,无症状感染者因其无发热、咳嗽等临床症状,在日常生活、工作中的交流、接触中,容易使本人及他人的警惕性降低,若在接触过程中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有造成亲人、朋友或同事感染的风险。

刘伯熙进一步指出,因无症状感染者的隐匿性较强,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时,容易被忽视,导致防控困难和复杂性增加。

对于如何预防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刘伯熙表示,无症状感染者不存在特殊的传染方式,按照现有的防控措施即可预防传染。在疫情期间,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的接触,不组织或参加聚会、集会,尽量不去人群密集或空气流动性差的公共场所。居家时做好通风、消毒工作,出门时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卫生,勤洗手,减少个人感染的风险。

“对有与新冠肺炎病例接触史、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和居住史、与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接触史的人员,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提供相关信息,并进行隔离观察,同时开展实验室检测,减少疾病传播风险和家庭聚集性疫情的发生。”刘伯熙说。

丨本期来源内蒙古统一战线官方微信、内蒙古日报

丨本期编辑:魏琦婧

丨本期责编:张云飞

丨本期审核海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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