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毒王”被捕!全市确诊11人,他直接间接感染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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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2月18日消息,2月17日,兴宾区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批准逮捕来宾市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韦某振。韦某振自武汉市疫区回到来宾市,拒不执行来宾市疫情防控机构规定的疫情预防、控制措施,造成多人感染新冠肺炎的恶劣后果,兴宾区检察院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证据材料的基础上,在受案的当日上午即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韦某振。
初步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韦某振(男,43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长期在湖北省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经商,该市场距离华南海鲜市场约2公里。2020年1月23日,韦某振明知疫情严重仍乘坐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来宾市,回到来宾市兴宾区后,不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向有关部门主动报告。1月25日,接到群众反映后,来宾市古三社区工作人员立即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对其进行劝导,要求其执行疫情防控规定并居家隔离观察,但韦某振拒不执行,多次外出到公共场所活动,并与多人密切接触,最终造成多人被感染和多人被医学隔离观察、市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等严重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公共资源也因此遭受巨大损失。
兴宾区检察院提前介入案件侦查,及时快速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体现了来宾市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的零容忍态度,彰显了检察机关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的责任与担当。下一步,来宾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根据卫健部门的通报,截至目前,来宾市共确诊新冠肺炎病例11人,其中韦某振所引发的直接间接感染人员被确诊达9人。其和妻子张某被确诊后,两人所住的来宾市古三安置小区和妻子娘家城厢镇泗贯村被暂时封锁隔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