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受理一起涉疫案件 当日对被告人提起公诉

图片
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对一起涉疫防控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确保办理涉疫案件当日受案、当日提审、当日提起公诉快速办理的高效率。
图片
图片
图片
2月14日,该院刑检二部受理一起发生在本辖区的一起涉疫敏感案件,院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刑检二部精干力量提前介入该案。围绕案件定性、关键证据收集、瑕疵证据补救和证据锁链完善等提出侦查建议,引导侦查机关侦查取证,并提前全面掌握案件证据情况。1月26日,被告人赵某某使用其本人微信,昵称“鞍山交警小龙”,在朋友圈中冒充警察发布由其带队对鞍山市施行封城封路措施。信息内容和图片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其行为已引起多人恐慌,纷纷拨打8890和110等电话,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警方及时通知各微信群进行辟谣及时制止信息的扩散。针对这起涉疫敏感案件,办案人员在案件侦查阶段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完善取证,在确保办案效果和质量的前提下,当日受案、当日提审、当日提起公诉,实现办案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为涉疫防控期间的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图片
来源丨鞍山检察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