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号公告
封面新闻记者 罗轩
2月20日中午,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第13号),从2月21日0时开始,对开江县城区、普安镇南北环线以内的所有道路(不含南北环线)实施交通管制。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14号公告(更正公告)
20日晚,开江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更正公告(第14号),称因短期内无法完成城区交通管制期间防控公务用车、正常上班通勤车辆通行证,经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暂缓执行《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在城区、普安镇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第13号)。2月21日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非因执行公务、非正常上班通勤上路行驶的私家车依法予以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