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拒不配合疫情防控还抓伤民警,对此法官这样说……

女子酒后骑车回小区,不但不佩戴口罩,还辱骂、抓伤前来处理的民警。近日,姑苏法院通过远程互联网视频方式,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四地“隔空”高效审理一起妨害疫情防控的犯罪案件。
庭审接受后,法官表示,对于个别不顾大局,妨害、干扰疫情防控的人员,法院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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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不配合防控,女子辱骂、抓伤民警
2月3日晚,赵某饮酒后骑电动自行车到某小区,因未戴口罩,门卫要求其佩戴后进入小区,赵某拒不配合并辱骂对方。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朱某某、警辅陈某某到现场处警,规劝其应当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但赵某仍拒不配合并多次辱骂民警。
民警发现赵某处于醉酒状态,在经劝说、警告无效后,决定将其带至派出所约束醒酒。在民警将赵某带离现场时,其在挣扎中抓伤民警朱某某的面部,并踢了对方腿部一下,被带上警车后又伸腿蹬警辅。经鉴定,民警朱某某面部划伤构成轻微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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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当庭道歉,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庭审中,被告人赵某当庭认罪表示接受处罚,一再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悔意,并当庭向民警和警辅表示道歉。
姑苏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不顾他人劝阻,拒不配合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并对依法处警的民警实施暴力,根据刑法相关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鉴于被告人赵某是初犯,本次犯罪系其酒后情绪失控、一时冲动下实施的不当行为,行为的暴力程度较低,客观上也未造成较为严重的后果,归案后认罪态度诚恳,悔罪态度明显,故依法对赵某判处拘役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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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从严、从快予以打击此类行为
据介绍,为了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姑苏法院利用信息化手段,以非接触方式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并全程直播,法官、检察官、被告人、法律援助律师分别在法院、检察院、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四地连线进行庭审。
对于此案中当事人赵某的行为和庭审,姑苏法院法官中捷向记者表示,疫情防控面前,更需要所有人团结在一起去,把所有的力量拧成一股绳,战胜疫情。作为司法机关,一方面呼吁每一位公民在疫情防控面前要尽到自己的责任;另一方面,对于个别不顾大局,妨害、干扰疫情防控的人员,也会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依法从严、从快予以打击。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通讯员 沈高轩